湖南义务兵优待金平均增5倍 每户最高达一万五
调整5项征兵政策的第一条就是大幅提高义务兵优待金标准。规定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户每年为12000元至15000元;农村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户每年为4500元至6000元;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由当地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左右)。以区县市为单位,根据当地群众收入和生活水平,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具体标准。省征兵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农村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最低只有300元,城镇籍优待金平均也只有1200元。排除地域差异因素,总体上来讲,全省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平均将比先前水平增加5倍以上。
对于拒绝、逃避服兵役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罚款500元至3000元;两年内不准参加升学考试、不准参加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员工招聘;各级党团组织不予批准办理和接纳其为党团员。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了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问题等。
据了解,今冬征兵的报名工作从10月1日正式启动。有参军意向的适龄青年和大学生可以去所在的街道和高校进行报名,了解征兵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