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开征集2012年度地方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
为保障公众有序参与地方立法,推进地方立法的科学、民主决策,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特向社会公开征集2012年地方立法建议项目。
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具体如下:
一、征集内容。立法建议项目应当体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的要求。征集的重点是:反映广大人民群众要求和社会普遍关注问题的立法项目;我市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关于城乡统筹、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重大而亟需解决事项的立法项目;推进我市社会管理法治化、加快法治长沙建设、提升政府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等方面的立法项目。
二、征集方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提出立法建议项目。提出立法建议项目时,请提交立法建议书,明确立法建议项目名称,阐明立法建议项目的必要性、立法依据、立法所要规定的主要措施及可行性等情况。提倡在提出建议时一并提交立法建议稿。立法建议项目、建议稿被采用的,根据需要,立法时可以特邀建议提出人参与相关起草工作。
三、征集时间。征集2012年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28日。
邮寄地址: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邮编:410013)
电子邮箱:csfzbfgc@163.com
联系电话和传真:88665882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