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背景
4000临聘人员多数未参保
渝中区人社局局长吕轶说,在党政机关及社会事业单位中,有一批从事服务性工作的编外人员,即临聘人员,如清洁工、收发打字员、门卫、司机、巡防员等,他们薪酬较低,且大多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
经摸底,渝中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有4000余人。渝中区政府决定,从本月1日起,各机关事业单位将给未参保的临聘人员全部购买社会保险。本月20日前,要完成临聘人员参保手续办理。
惠及人群
交通志愿者环卫工将受惠
这一惠民政策,将惠及哪些人?据渝中区对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的解释,共分为两大类。
一是与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社会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临时聘用人员。如清洁工、打字员、门卫、保安等编外工作人员。
二是社会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人员。如市政环卫工、交通志愿者、社区巡逻员等。
当前,一些机关事业单位雇用的由劳务公司派遣的保安、清洁工是否属于临聘人员?
吕轶解释说,从劳动关系上讲,劳务派遣人员是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关系。而按劳动合同法,主管部门将敦促劳务公司为这部分人办理社会保险。用工的机关事业单位,再将相关费用与劳务公司进行结算。换句话说,对于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的机关事业单位,不直接给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参保费用。
参保内容
包括“五险”不含“一金”
依据规定,为临聘人员购买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不包含住房公积金。
需要说明的是,为临聘人员购买的医疗保险,均为职工医疗保险,而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年限从临聘人员与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开始算起,而不是从今年开始。也就是说,有10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就得补办10年的社会保险。
吕轶说,从建立劳动关系算起,是从根本上解决遗留问题。为此,渝中财政一次性安排了8000万元,解决历史问题。今后,财政安排2000~3000万元资金预算,动态保证。
缴费标准
单位和个人共担养老医疗险
在参保的“五险”中,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全由机关事业单位负责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则由机关事业单位与临聘人员共同承担。
养老金缴纳的具体标准是,依据2010年工资水平参保。其中,个人承担8%,单位承担20%。最低参保基数水平,不能低于2010年社会平均工资的40%。据悉,2010年,渝中区全年社会平均工资是35326元。据测算,单位在为临聘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时,最低按14130.4元计算缴费。吕轶说,明年缴费的比例将恢复到60%。 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个人承担2%,聘用单位承担9%。另外,再自行缴费2元钱的大病统筹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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