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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起征点提高 限于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11月1日起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有媒体称小微企业将受惠于此。记者昨日采访发现,按照政策细则,两税起征点提高针对的只是个体户,与小微企业无关。此外,由于部分区税务部门一律按起征点金额,向个体户定额收税,起征点提高后,有个体户担心反而会导致税收增加。


 


    细读:优惠仅为个体户减负




    国家宣布提高两税起征点,其中增值税起征点由原来的月销售额2000-5000元和1500-3000元,提高到5000元-20000元;营业税起征点从月营业额1000-5000元,提高到5000-20000元。这一政策是否真如一些媒体和业内人士所说的,能令小微企业受益呢?




    昨天在微博和网络上,一些财税业的网友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只针对“个人”,即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与小微企业无关。




    新浪网友“税野村夫”在博客上,引用了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7条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3条,都写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在这两个细则中,“个人”的定义是“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税野村夫”认为,媒体报道的两税起征点提高可为小微企业减负纯粹误导。




    注册税务师曾建斌接受记者采访说,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高,主要是对个体户“实惠”,对小微企业作用不明显。


 


    担忧:提高起征点变加税?




    记者采访发现,两税起征点提高后,个体户反而担心会增加负担。目前无论个体户实际营业额多少,有税务部门都按起征点金额作为税基,定额扣营业税,也就是按2000元(税率5%),每月交100元税。但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后,就变成要交250元税。




    禅城区卫国路爱淇花店老板黄伟明说,由于个体户的营业额很难掌握,禅城区税务部门对很多服装、花店的个体户营业税一律按原来起征点每月2000元、5%的税率收税,即每月交100元税,而非根据个体户的实际营业额来收税。




    在华南五金电器城内,一家做电器批发生意的老板王先生说,他也是按每个月2000元乘以5%定额缴税的。“如果税务部门以后一律按5000元的基数来征收,就是250块钱每个月,这不是比原来还多150元吗?”


 


    数据 :全市17万个体户或受惠




    两税提高起征点,佛山将有多少个体户会受益呢?佛山市禅城区私营企业协会副会长龙伟中告诉记者,目前全市个体经营户近17万,禅城则有4万户。顺德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则称,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后,全区保守估计将有4.6万户个体户受惠。




    佛山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说,受益企业主要集中在小士多等零售行业及餐饮等服务业,至于佛山将有多少企业受益,由于政策刚刚出台,佛山还未收到正式文件,相关统计还没完成。“文件收到后,业务部门将细化研究如何执行,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点开始执行。”






编辑整理:山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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