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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最低工资标准居中部第一 欲留住劳动者

今年以来,全国多个省市纷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我省此前按兵不动,这次一调就跨了一大步,跃居中部六省第一、全国前十。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昨宣布,经省政府批准,12月1日起,我省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武汉市中心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至110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等公开资料,今年前三季度,全国21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以最高一档为例,标准最高的是深圳市1320元,广东、浙江、上海、北京、天津等8个省市高于1100元,湖北暂列第九。从中部六省来看,湖北调整之后是最高的,河南为1080元,湖南为1020元,安徽为1010元,山西为980元,江西为720元。


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负责人说,加工制造、酒店餐饮、保洁保安等多个行业的底薪,基本和最低工资标准相差无几,在业内被称为“地板工资”。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改善底层劳动者的待遇,让社会分配更加公平。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背后,折射出各地的用工争夺战日趋激烈。目前,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我省的主要是京沪、沿海等发达地区,也是我省劳务输出的主要目的地。武汉市高级职业指导师李永洪说,近年来我省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用工需求大增。与沿海相比,就近就业可降低劳动者的生活成本,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后,我省留住本地劳动者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强调,延长法定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不含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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