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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有望参加居住地社区选举

    社区居委会行政职能将被剥离,工作重心将转移到社区管理上。昨日,《佛山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出台:将对社区居委会行政职能和社区服务功能分离,属于政府和职能部门依法承担的行政性职能和工作不得向社区居委会转移。对此,参与本次规划编制的佛山党校管理学教研副主任、管理学博士柳士顺评价,此举会遇到一些困难,因为谋取私利空间缩小,可能损害到某些人的利益。


 


    或尝试“多居一中心”




    规划:理顺基层政府与社区的关系,构建跨部门的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社区居民自治体系,拓宽社区治理社会参与途径,不断增强基层社会管理与自治功能,逐步提升社区服务与管理水平。




    对社区居委会行政职能和社区服务功能分离,属于政府和职能部门依法承担的行政性职能和工作不得向社区居委会转移。要实行准入制度,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要求,向社区居委会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工作条件及政策指导。




    解读:一旦社区居委会行政性职能被剥离,政府公共服务如何延伸至村居?《规定》提出,推进具备工作条件的居(村)设立社区行政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居一中心”和“一居一中心”模式。




    柳士顺表示,目前,佛山市五区各个镇街基本都建设了行政服务中心,但村居一层,行政服务便民平台还没有完善。2007年,佛山在南海区开始试点“双分开”,即“经济体和社区分开,社区和政府行政服务分开”;前者使有经济股份的村居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社区管理上来,后者使村居的自治功能实现,“这个政策在今后五年将在全市五区推开。”不过,推开会遇到一些困难,剥离居委会行政职能,谋取私利空间缩小,可能损害到某些人的利益。


 


    工青妇或参与社会组织监管




    规划:大力培育社会组织,特别是公益慈善类团体发展。将部分技术性、专业性、辅助性的事务交由市场中介和社会组织承担,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效率优势;力争出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实施办法与监督措施,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运作体系;积极推进设立社会组织培育基金,建设社会组织发展孵化基地,为初创阶段的公益型社会组织提供场地设备、能力建设、注册协助和小额补贴等资源。




    降低门槛、简化程序,根据情况授权具备条件的镇(街)基层政府机构和非政府有关部门作为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在公益性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异地商会中推行直接登记注册制度,改业务主管单位为业务指导单位。




    解读:昨日,省民政厅发布方案,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将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今年10月,市民政局发布《关于我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创新和改革的意见》,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工商经济类等三大类社会组织无需找业务主管单位,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柳士顺认为,数千个社会组织不可能靠民政部门监管,非政府有关部门如工青妇以及镇街、社区居委会等单位,应该探索团结、联络、指导社会组织的模式。


 


    罗村“理事会制度”将全市推广




    规划:健全社区居民会议制度,规范社区民主决策程序,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通过探索民情信箱、社区热线、网上论坛、社区听证会、恳谈会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新形式,大力培育居民群众的社区意识。此外,还特别提出探索流动人口参与居住地社区民主选举方法,保障其民主权利。南海罗村镇试点的“理事会制度”向全市推广。




    在原有社区居民自治体系基础上,建立社区事务联席会议或社区事务理事会等协调共建机制,增设社区监督委员会,形成“议事(社区事务联席会议)-决策(社区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会议)-执行(社区居委会)-协助(社区社会组织)-监督(社区监督委员会)”的社区自治体系。




    解读:罗村社区理事会汇集辖区内政府社会工作部门、居委会、企业及热心居民,对社区重大事务进行协商、议事及监督。理事会资金10%-30%由政府配套,其余主要由理事会成员出资。社区理事会分文化推广、社区帮扶、青少年和老人服务及社区综合服务四个界别,开展社区服务。理事会每季度开一次会,将收集的民情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此次《规划》提到的社区监督委员会,正式罗村探索发展的模式。




    柳士顺表示,公民自治意识在《规划》中得到充分肯定,民政部门借鉴罗村的社区自治模式推广,是公民自治的大胆尝试。社区监督委员会应该尽量的普及各个阶层的代表,特别是外来人口。


 


    7%老人有望享受居家养老服务




    规划:到2015年,力争使90%的城镇老年人享受家庭照顾,7%的老年人享受以社区为支持的居家养老服务,3%的老年人享受机构照顾服务。基本实现每千名老人的床位拥有数为30张。




    解读:佛山目前有60周岁以上老人54万,每年以2%~3%的速度增长。按照民政部门调查估算,一成老年人希望进入养老机构度过晚年,养老机构床位需求达到5.4万张。现实是,佛山市公办和民营养老机构的床位只有不到1万张。如果按照3%的比例计算,2015年,佛山市的养老床位将达到1.5万张。




    参与本次规划调研的市委党校社会管理学博士何伟强表示,目前,佛山市已经在部分民营养老院试点补贴政策,扶持和促进民营养老机构发展。不过,养老机构扶持需要大笔财政投入,3%这个目标不容易实现。






编辑整理:佛山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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