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获悉,《关于进一步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在市政府网站上发布,毕业一年内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可获5000元资助,就业困难、见习、培训等都可获相应补贴。
招就业困难生可获社保补贴
通知规定,扶持对象是指2011届及以后的本市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市属普通高校毕业生,即佛科院、佛职院、顺职院3所本地高校的毕业生。
如企业吸纳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费的,可申领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用之和计算,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毕业生负担。招募毕业生到社区工作,也可获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
自主创业也可享社保补贴
规定显示,培训机构及普通高校在毕业年度内组织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可获得一次性培训补贴,每人1500元。
毕业一年内创业成功的高校毕业生,可获一次性创业资助5000元。创业成功是指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此外,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可同等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贴标准按本市规定的险种及应缴费额度给予50%的补贴,补贴期限最多3年。
见习可获每月至少千元补贴
规定指出,凡毕业后非本人自愿原因,未能实现就业的毕业生可申请参加就业见习活动。其参加经认定的见习单位安排的就业见习,可享受见习补贴,标准为每月不低于1000元,补贴期限最多6个月。
毕业生离校时仍未就业的,可到户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免费办理失业登记,凭证享受各项免费就业服务。登记失业满6个月或登记失业的困难家庭应届毕业生可申请临时生活补贴,享受期限最长6个月。据了解,目前佛山失业保险金为880元/月。
学校反馈
毕业生自主创业逾半有意成者寥寥
针对创业可获补贴的优惠政策,佛科院就业指导中心主任钱灿平介绍,每年就业困难的学生、自主创业的学生都不多。截至今年7月,该校2011级2900多名应届毕业生就业率已达到95%以上。由于缺乏创业经验、资金,团队组建困难,尽管每年佛科院都有超过50%的应届毕业生有意自主创业,但毕业时仅有2%左右的学生选择自主创业,其中有的项目数月后就倒闭。钱灿平建议,有意创业者可先在相关领域就业,毕业后3-5年再创业,“到那时社会经验相对丰富,创业计划有所完善,且熟悉市场、拥有人脉,能避免盲目创业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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