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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三年效果不佳 九成人日用五个袋

      前日,《广东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送审稿)》在省政府法制办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商家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将面临1万元以下罚款。而据禅城汾江中学环保小组问卷调查,“限塑令”在佛山收效甚微,九成市民每天使用的塑料袋仍在5个左右。


 


    新规 无偿给塑料袋罚1万




    早在2008年6月,由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限塑令”就规定,超市等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袋。但由于并无相应实施细则,且执法不严,导致“限塑令”出台三年来形同虚设。此次广东拟出台的《条例》尽管未就塑料袋厚度进行规定,但对于商家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袋的行为,明确由工商部门进行责令整改和罚款,最高可罚1万元。


 


    现状 农贸市场仍是“重灾区”




    “限塑令出台三年,收效不明显”,据汾江中学“绿色先锋环保小组”今年10月的专题调查,77%的受访者不知道有“限塑令”这条法规;90%的受访者每天使用的塑料袋在5个左右;80%的受访者认为农贸市场、街头流动摊贩是限塑“重灾区”。




    该小组指导老师梁振声介绍,小组成员在学校附近的农贸市场、超市实地观察,并对100名市民进行问卷调查。梁振声分析,短期内想要改变市民习惯有很大难度,多数人不是反对限塑,而是为了省钱,再加上政府执法力度有限,限塑没能达到预期效果。


 


    部门 限塑令监管难度大




    昨天,南都记者走访发现,在东方广场吉之岛、沃尔玛超市,为顾客提供的塑料袋均须收费0.2元-1元不等;但在莲花市场、华安市场等农贸市场,以及燎原路、福禄路等街边摊档,几乎全部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袋。




    据市工商部门介绍,“限塑令”实施三年以来,共查处违反案件749件,其中无偿提供塑料袋案件535件。由于黑窝点流动生产,送货上门售卖,导致监管难度大。工商部门表示,将加大市场巡查和监管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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