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明年困难职工参保可获补助
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2年度我省国有和大集体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可获得政府补助,如发现有虚报冒领上级补助资金和配套资金不落实的地方和单位,将在全省点名通报,同时相应扣减省级补助资金。
记者了解到,补助对象包括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及人员和困难企业单位及人员。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及人员包括已关闭破产改制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农垦企业、城镇大集体企业关闭破产改制时的退休人员(含符合条件的内退人员)。困难企业单位及人员包括连续停产停业1年以上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农垦企业和城镇大集体企业的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有少量生产经营活动,职工全年累计领取工资低于6个月(含6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国有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农垦企业的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
据介绍,2012年我省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将严格审查企业和人员参保补助条件,加强基础数据管理,确保申报资料随时有据可查,不得虚报冒领、套取上级补助资金。同时,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适时对各市、县(区)2011年度关破改及困难企业医疗保险财政补助人数和补助资金落实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如有虚报冒领上级补助资金和配套资金不落实的地方和单位,将在全省点名通报,同时相应扣减省级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