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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需提防 单位不收取任何押金
  近期,侯先生到新单位应聘,还没上岗,单位就要求缴纳600元证件费。记者从劳动部门了解到,用人单位招聘员工是不能以任何形式收取抵押金之类的费用,市民遇到此类情况可申请劳动仲裁。



  2月18日上午,侯先生到塘沽春阳路应聘送货员,面试结束后,单位的面试人员就让侯先生交了600元费用,说是办理跟单员证件。侯先生说:“我非常担心受骗,交完钱后他们只给了一张没有单位盖章的收据,并告知需要上班后才能到财务盖章,收取的600元费用将在工作一个月后返还。”



  侯先生自觉如此招聘方式不合理,担心自己的钱打水漂。记者也联系天津市劳动部门了解了此类情况,相关工作人员解答了应聘押金问题。按照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收取押金。



  “应聘者如果遇到收取押金的情况,首先要鉴定押金是单位收取还是中介机构收取。如果是中介机构收取,首先需要核实此中介机构是否有合法资质,其中包括是否有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和职业准办证书。如果是用人单位收取押金,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个人权益。如果证件齐全,可以通过所属区里劳动部门的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举报。”劳动部门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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