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家庭的残疾人,按每人每月4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不属于低保、低收入家庭范围内,本人无经济收入的重度一级残疾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昨日惠州市政府拟发布实施的《惠州市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有残疾人士直言,每月不足100元的补助,对很多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来说,根本就是杯水车薪。
此次生活补助的主要对象是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户籍在惠州市的残疾人,而且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低保家庭的残疾人或者低收入家庭的残疾人。如果不属于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范围内,本人必须为无经济收入的重度一级残疾人。此次的补助对象不含政府已补贴的复退伤残军人和政府集中供养的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人员。
按照《补助办法》,低保家庭的残疾人,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低收入家庭的残疾人,按每人每月4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不属于低保、低收入家庭范围内,本人无经济收入的重度一级残疾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金不纳入低保、低收入家庭收入。
贫困残疾人申请生活补助,应由本人或其监护人、亲属持《残疾人证》、《身份证》或《户口本》、《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失业证明、收入状况证明等材料,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残联提出申请。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金按年度计算,每半年发放一次。
据了解,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金列入市、县(区)公共财政预算,由市级与县(区)各承担50%。
■市民声音
郑小姐:完全是杯水车薪
就这一补助标准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社会人士。在江北丽日购物广场购物的郑小姐表示,现在两个人在外边吃餐饭也要差不多100元。更不用说蔬菜价格贵到几块钱一斤。“100元只够买几块猪肉,一点青菜。对于残疾人,特别是低收入的这部分人来说,补贴还是少了点,完全是杯水车薪。”
残疾人王师傅:吃饭能加一个菜
在东平摆摊修理单车的残疾人王师傅对于这一政策的出台显得很高兴。“政府能够专门帮助残疾人,让我们感到很幸福。虽然钱并不多,但是也可以在吃饭的时候加一个菜。”但是对于补贴最高不足100元,也有残疾人士认为,这点钱还是太少了。家住河南岸的残疾人陈伯就表示,“每个月几十块钱,还要层层审核才能领到,这点钱都不知道能做点什么。”
(人才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