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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男子向同事透露工资 被罚款3000元开除

       龙岗横岗的周先生有点郁闷,由于向同事透露自己的工资,不仅被公司开除,而且还罚款3000元。对此,该公司负责人回应,周先生的行为造成其他员工消极怠工,而且公司早有规定不能随便向同事透露工资。昨日,横岗劳动部门已介入协调。


  周先生是今年2月份到现在所在的龙岗润鑫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上班,是一名领班。他说,前天早上他突然接到公司通知,由于他向同事透露工资已被辞退,并处以3000元罚款,“自己当月工资拿不到不说,还要倒给公司几百元”。


  周先生大呼冤枉,称他没有将自己的工资透露给同事,他前天早上得知被公司开除,下午才去找财务领的工资条。该公司负责人汤世荣证实称,周先生比较有行业经验,工资较高。公司向其他员工了解到,他将有工资内容的信息向其他员工炫耀,其他员工见他不在一线做还拿这么高的工资,心理不平衡,消极怠工。而且,公司一直有规定不能将自己工资透露给其他员工,每次开会也会强调。不过,周先生表示不知道公司有此规定。


  昨日,横岗街道办劳动部门已介入协调。劳动部门负责人表示,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要看公司是否与员工签订相关协议,若没有协议,只有规定,公司的规定要在员工大会上由全体员工同意并公布后才能生效,否则涉嫌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

 


       (人才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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