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让法治的阳光普照生活 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让法治的阳光普照生活 共同构建和谐社会——专访郴州市法治郴州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唐璨
5月25日上午,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加强法治郴州建设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发布会结束后,记者就《决议》发布前我市做了哪些工作及下一步我市如何推进“法治郴州”建设等问题,专访郴州市法治郴州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唐璨。
唐璨介绍,2004年8月,全国普法办下发专文,决定在全国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经过充分调研和认真准备,2009年下半年我市正式启动“法治郴州”创建活动,成为全省最早启动法治城市创建的市州之一。《决议》发布之前,我市主要开展了高位启动抓创建;深入普法抓创建;突出重点抓创建;典型引路抓创建等四方面工作。
2009年12月,市委下发《关于开展法治郴州创建活动的意见》,成立了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负责人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同年12月30日,召开了全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创建工作列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真正形成了党委领导、一府两院实施,人大、政协齐抓共管、社会全民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同时,我市结合“五五”普法和“六五”普法,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引导和教育广大市民自觉学法、用法和守法。围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打黑除恶、社会矛盾化解等方面,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在依法行政方面,强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市市直单位180个有行政审批的科室缩减到40个,审批时效缩减了50%,大大提高了行政效能,推进了阳光执法”,唐璨说。
2011年全省评选10位最具影响力的法治人物,郴州市有2位入选;郴州市被评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市,资兴市被评为全国首批法治县市区,桂阳县被评为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县市区。
唐璨说,《决议》出来后,当前我市要做好三件事,要认真组织学习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结合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市委的精神,把这项工作落实到机关和基层,营造良好的氛围;要突出重点,夯实基础,围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人人守法”的“法治郴州”目标努力,加强协调组织工作,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基础性工作,增强针对性、时效性、创新性、感染力,使法治意识深入人心;要完善机制,加强检查,集中治理和解决一批问题,把工作落到实处,为郴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让法治的阳光普照生活,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编辑整理:郴州人才网
更多郴州人才网、郴州招聘网信息相关郴州人才资讯请关注人才网http://cz.job5156.com
【人才近期招聘会预告】:郴州人才网第二十三届大型户外招聘会将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