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市住建局在全市范围向随地乱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乱倒垃圾,乱张贴、涂画,行人乱穿马路等行为开罚向市民征求意见,市民意见可于7月20日前反馈给市住建局。
本次征求意见稿分四条,其中三条归属城管部门执行,比如城管部门对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行为,每次处以50元罚款;城管部门对居民、单位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排放生活垃圾的,对居民处以每次5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不足一立方米的按一立方米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的,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不足一立方米的按一立方米计算。
城管部门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的行为,每处(次)处以50元罚款。
南都记者就此采访了多名基层城管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均表示,如果要专门去执行这三项罚款,“鸭梨”巨大。
一名执法人员认为,这三项工作真正执行的可能性不大。首先需要大量的执法员(协管员没有执法权)在路面、广场巡逻;其次取证难,晚上取证更难;第三这根本还是人的素质问题。
该执法人员认为,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这意味着需要大量的执法人员,而目前人员是不够的。另外执法需要证据,比如目前执法人员执法时会拍照取证,而就吐痰或者扔烟头来说,吐痰这个照片很难捕捉,扔烟头,如果真的要录像处罚,作为当事人会不会想:“你既然都已经在拍我了,怎么就不能过来告诉我:烟头不能随地扔?”
昨日,咨询市住建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待正式下文时可能会有细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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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中还规定,公安部门对行人不按规定横穿马路的,每人(次)处以10元罚款;对非机动车(含自行车)驾驶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每人(次)处以20元罚款。实际上,禅城、桂城两地已开始处罚了,此次或意味着罚款范围推行到全市5区。
此前的7月3日,禅城警方开始整治这些常见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以增强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文明交通意识。但昨日下午,南都记者在祖庙地铁站十字路口调查发现,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的行为依然不少,每次斑马线上红灯亮起时,都有8到10个人闯红灯。行人乱穿马路的情况严重,导致该十字路口的交通比较混乱,人车争道、正常行驶的车辆受阻等状况不断。记者随机对部分乱穿马路的行人进行访问,一位年轻女士表示,并不知道有这样的条例,但如果施行,10元每人次的罚款能够接受,而且也会避免闯红灯。而两位女生则认为处罚不合理,“一块钱也觉得多”。
交警表示,在执法过程中,对拒绝缴纳罚款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执勤民警将现场依法开具处罚单对非机动车进行暂扣,要求非机动车驾驶人到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处理。对因拒不缴纳罚款、暂扣非机动车或不配合维护交通秩序,存在阻挠、抗拒、妨碍执法或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人,将坚决依法从严处理。
朱唇微启,
浓痰即出。
罚款五十,
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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