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费率实施浮动机制
为促进工伤预防,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江门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会议认为,通过建立具有竞争性的费率浮动,利用工伤保险基金征收调控,将进一步发挥费率浮动对用人单位防范工伤事故的激励作用,促进用人单位落实工伤预防工作,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实施意见》提出,市本级及各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属地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的工伤保险费支出率的情况,对各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进行调整。
针对7月24日台风“韦森特”正面袭击我市造成的灾情比较严重的情况,市长办公会议决定安排台风“韦森特”救灾复产市本级补助资金,支持我市各受灾市、区的救灾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