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标准提高了
按照今年初省、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要求,上半年,我市着力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各地加大财政投入,城乡低保继续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城镇低保——城区和县(市)分别提高到350元/月和300元/月,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城区和县(市)分别提高到1560元和1380元。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差分别由去年的183元、67.97元提高到255.37元和103.47元,分别超过为民办实事指标7.37元和4.47元。
在五保对象供养和困难群体医疗救助方面,全市五保对象分散供养达到人均2000元/年的为民办实事指标,新建的15所敬老院动工率达100%,并推动农村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全额资助率、城乡低保户参合参保按政策落实率均达到100%,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稳步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结算模式,并探索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在26个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在全省率先免费培训县乡村三级灾害信息员15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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