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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可入江门城镇户口
       在我市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可直接入户城镇,即日起可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向就业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这是记者从日前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做好江门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获悉的。
  高技能人才是推动产业升级、实现地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力军。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是省委、省政府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实施人才兴粤工程的战略决策。《意见》要求,各市、区要优化办事程序,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异地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为促进本地产业转型升级创造条件。高技能人才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随迁,办理随迁手续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户资格的人员,取消其入户资格,五年内不再受理入户申请。《意见》还要求,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部门应设立高技能人才入户服务窗口,为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提供免费服务。

  “《意见》中所指高技能人才主要包括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高技能人才入户可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也可由本人向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宋岩介绍说,预计,今年将有2.5万名高技能人才入江门城镇户口。

  【小贴士】

  哪些人可以直接申请入户就业地城镇?

  在我市稳定就业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高技能人才:

  1、具有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

  2、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技能人才。

  3、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省内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

  申请入户须提交哪些材料?

  1、江门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广东省居住证》)复印件; 

  3、高级工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聘用证明;

  5、提供就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购买社会保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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