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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35岁以下青年剩男比剩女多

    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江西省主要数据于近日发布。数据显示,21世纪前10年,我省妇女社会地位在健康状况、受教育程度、就业环境、婚姻家庭等很多方面有了明显提高。


  调查内容有九个方面


  此次由省妇联、省统计局联合组织对我省妇女社会地位进行了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与妇女社会地位相关的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健康、教育、经济、社会保障、政治、婚姻家庭、生活方式、法律权益和认知、性别认知与态度九个方面。调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进行。调查对象居住在家庭户内的18周岁至64周岁的男女两性人口。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10年12月1日零时。


  八成多女性很少依赖人


  其中,调查数据显示女性自信心和独立意识增强。有81.6%的女性“对自己的能力有信心”。其中,城市女性的比例为88.9%,农村女性的比例为75.8%。有84.4%的女性表示“在生活中主要靠自己、很少依赖他人”。女性平均受教育中,29岁及以下女青年平均受教育年限提升为10.09年,超过义务教育年限,超过50%的29岁及以下女青年接受过高中以上教育,与男性差距正在缩小。


  创业就业渠道拓宽


  女性创业就业渠道拓宽。18岁至64岁的女性中,有10.3%的人获得过生产经营性贷款,其中获得政府贴息(或低息贷款、小额信贷)的比例为54.8%,高于男性。女性非农就业能力增强。农村在业女性中,主要从事非农劳动的比例为27.2%。有外出流动经历的返乡在业女性中,从事非农劳动的比例达到51.2%,比未外出流动过的农村在业女性高29.9个百分点。


  “剩女”明显少于“剩男”


  另外,女性家庭地位提高。无论婚否,77.6%的女性对自己的家庭地位表示很满意或比较满意。在“购买自己用的贵重物品”方面,有93.1%的女性表示能以自己的意见为主。


  18岁至64岁的我省女性中,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处于在婚状态的比例为90.8%。其中,35岁以下年轻女性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婚的比例为14.6%,比年轻男性低10个百分点,说明“剩女”明显少于“剩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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