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内,市政府批准《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后,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目前这两个文件已经印发至全市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贯彻执行,标志着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工作全面展开,调整后的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政策正式实施。昨日下午,市人社局也就这两份文件进行了全面解读(文件内容详见市人社局网站
《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双转移”战略,进一步吸引和留住高技能人才,今年7月,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和广东省人社厅分别下发了《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展改革委 公安厅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意见的通知》与《关于做好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和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对全省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提出了明确意见。
问:吸引并留住高技能人才,一直是佛山致力在做的工作。该《方案》中提到的高技能人才入户,具体是哪些对象纳入入户范围?
答:在我市从业并具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即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和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的职工;高等学校、各类职业院校学生中具备通过技能鉴定获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各类技能人才,均可发给《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意向登记表》。符合申报高级工及以上等级技能鉴定但尚未获取证书的可参加相应等级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符合条件后可凭《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意向登记表》办理就业地入户城镇手续。
问:高技能人才入户申请有哪些条件?
答:已按规定领取《广东省居住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直接申请入户就业地城镇。
(一)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
(二)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在入户地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技能人才;或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在入户地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技能人才。
(三)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
问:高技能人才入户申请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一)申请。可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区、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也可由本人直接提出申请。
(二)受理。高技能人才入户,由就业地区、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服务机构受理。
(三)审核。高技能人才入户资格可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审核。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在《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意向登记表》中加具资格审核意见,并签发《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卡》。
(四)入户。各区公安机关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卡》办理。经核准入户的高技能人才可将户口申请迁入本市自有合法产权房屋、政府提供长期租住的公共租赁房屋、用人单位集体户、镇(街)村(居)或社区集体户、政府指定的专户,或亲戚朋友家庭户,
问:高技能人才家属可否随迁入户?
答:高技能人才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随迁入户。
问:申请时,高技能人才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意向登记表》;2、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查验后退回原件); 3、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查验后退回原件);4、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原件);5、高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查验后退回原件)。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户资格的人员,取消其入户资格,五年内不再受理。
《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意见》
据市人社局介绍,该《意见》与我市原来实施的《印发佛山市推进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佛府办〔2010〕156号)相比,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调整:一是适用对象范围,二是积分指标和分值,三是配套政策,四是办理流程。
问:《意见》适用的对象是哪些?
答:外市来佛山务工的农村户籍人员和城镇户籍人员都可以申请积分入户。即凡非本市户籍的务工人员,无论是农村户籍还是城镇户籍都可申请。
问:异地务工人员申请入户将如何积分?
答:异地务工人员原则上积满60分且积分排名达到迁入地所在区人民政府当年入户规划名额之内的可入居住地或就业地。符合积分入户条件的可入户自有产权房屋、集体户(用工单位集体户或政府指定的户口代管机构)、政府提供长期租住的公共租赁房屋,或与亲戚朋友搭户。
问:家属可否随迁?子女教育、住房等方面有何配套措施?
答:符合入户条件的人员(含入集体户的人员),可申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同时办理随迁入户手续。异地务工人员入户随迁未成年子女要求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可在获得入户资格后的当年或以后每年的5月31日前(含31日)向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读申请,教育部门按规定做好学位安排。此外,在住房保障上,需要享受住房保障的持卡人可在获得入户资格当年或下一年4月30日前(含30日)向住房保障部门申请保障性住房,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通过轮候分配解决。
问: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申办流程是怎样的?
答:(一)申请、受理。申请积分制入户的异地务工人员应提供完备的资料(具体资料见指标及分值表)向迁入地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二)审核、打分。各区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核查组对提交积分制入户城镇申请的异地务工人员进行积分并联审核并打分。
(三)排名、公示。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所得积分按得分高低的顺序进行排名,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由人社部门牵头处理。
(四)发放入户卡。获得入户资格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发入户卡,入户卡有效期为1年。
(五)入户。持卡人凭入户卡在有效期内到居住地或就业地的区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表格说明
1、二级指标中没有标明年限的,无年限限制;
2、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经查实的,永久取消其申报资格;
3、办理积分制入户申请时,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指标说明:
①初中以下学历不积分。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积分;
②以有效创业投资证明为依据主要是指工商营业执照及与核定的经营范围有关的票据;
③佛山市申请保障性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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