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可直接入户开平
高技能人才是推动产业升级、实现地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力军。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是省委、省政府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实施人才兴粤工程的战略决策。《意见》要求,开平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异地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为促进本地产业转型升级创造条件;要求各镇(街)和开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部门应设立高技能人才入户服务窗口,为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提供免费服务。开平市政府还专门召开会议部署有关工作,并与各镇(街)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
据悉,《意见》中所指高技能人才主要包括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即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和一级)的人员。申请入户条件为:具有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省内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
《意见》规定申请入户需提供以下资料:《开平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申请表》;有效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广东省居住证》)复印件;高级工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与开平市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聘用证明;开平市社保部门出具的购买社会保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