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企上市 政府奖20万
为进一步推动佛企上市,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发布《佛山市企业上市扶持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办法”)。 据了解,办法所称“企业上市”是指辖区内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挂牌发行上市,包括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境外证券交易所、“新三板”以及市政府认可的其他股权类交易市场。拟申请扶持资金的上市公司或拟上市企业,其上市主体须在佛山市辖区内依法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并已获得市企业上市绿色通道证。
企业在境外证券市场上市,参照国内上市标准,发行上市成功后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20万元;对于通过借壳方式上市,且将工商注册地迁入佛山市辖区的企业,同样视为成功IPO,给予扶持资金20万元。
除了IPO,办法还对企业再融资进行奖励,规定,上市公司在境内外证券市场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债券等方式成功再融资,且募集资金至少50%以上投入市辖区的,给予扶持资金20万元。
记者发现,新的上市扶持奖励办法比2006年颁布的旧方案支持力度更强。在2006年发布的上市企业扶持办法中,企业完成上市辅导可获得10万元的奖励资金。新“办法”规定,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的企业,给予扶持资金20万元。
最受关注的是此次办法专门设立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奖励企业上市工作团队。办法拟对企业在券商、律师、会计师等上市中介机构的辅导下,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的,给予扶持资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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