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水平达到舒适程度
10年来,衡阳城乡住宅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乡居民住房条件不断改善。“六普”资料显示,衡阳城乡常住人口家庭户194.29万户,家庭户平均户规模为3.48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33.83平方米,比“五普”提高7.87平方米;户均住房间数3.51间,比“五普”提高了0.74间。此外,人均住房间数达1.01间,按照国际上住房标准划分的三个等级,即最低标准,每人一床;文明标准,每户一套;舒适标准,每人一间的标准衡量,衡阳家庭户的总体居住水平已经达到了舒适的程度。
“人均”反映的是现象总体的一般水平或代表水平,不能揭示事物结构的内部差异。通过对家庭户住房面积进行分组分析可以看出,衡阳市有56.94%的家庭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集中在20—49平方米之间,其次在70平方米以上的占11.73%。从家庭户住房间数分组来看,居民家庭住房间数集中分布在二间占24.05%,三间占26.78%,二者所占比重超过50%。此外,2.28%的家庭户住房间数在十间及以上。
租房成本不断增加
“五普”时期,按租房费用分,衡阳租房主要集中分布在20元以下、20—50元、50—100元区间。到“六普”时期, 整体上升至100元以下、100—200元、200—500元区间。其中,“六普”中衡阳家庭户按月租房费用在100元以下的占28.58%,比“五普”时期少了一半以上。与此同时,100—500元的占59.11%,提高了45.53个百分点。这意味着物价持续上涨,租房费用随之抬高,租房族的生活成本不断加大。
具体来看,月租房费用在200—500元之间的家庭户居最多,达31.37%;其次为在100元以下的家庭户,占28.58%;100—200元的家庭户数位居第三,占27.74%。而月租费在1000元以上的家庭户所占比重偏小,仅占3.10%,但较“五普”提高了3.01个百分点。这说明受物价水平不断攀升影响的同时,部分民众的观念较“五普”时有所改变,对居住条件的要求相对增高,逐渐接受租赁费用较高的住房。
学历越高住房条件越好
从情况分析来看,住房水平与家庭户主受教育程度基本成正比,总体上学历越高居住条件越好。
户主在一般的传统家庭中处于中心地位,其受教育程度对整个家庭的住房水平有着很大的影响。“六普”数据显示,居民家庭户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与人均住房间数随户主受教育程度提高而增大的趋势较为明显。尤其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指标从未上过学的33.02平方米上升到本科生教育程度的40.3平方米,研究生教育程度的39.92平方米。人均住房间数也总体呈上升趋势,从未上过学的1.04间逐渐过渡至本科生的1.17间、研究生的1.07间。
从住房来源来看,教育程度为未上过学、小学、初中的户主自建住房比例较高,分别占88.43%、88.91%、78.92%,而购买商品房的比例较低,分别占1.59%、2.86%和7.34%。这是因为这部分居民主要集中在农村,而农村居民有宅基地。高学历家庭正好相反,其中户主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学历的自建住房的比例分别仅占10.93%和3.86%,购买商品房的比例则分别占45.74%和34.78%。
2.36万户家庭无住房
在充分肯定我市住房条件发展的同时,还必须看到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
经过多年的住房制度改革,衡阳家庭户住房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家庭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3.83平方米,但未达到全省34.69平方米的平均水平。而且还存在部分无房户、居住面积小的家庭户以及几代人只住一间房的特困家庭户。
“六普”资料显示,全市常住家庭户中仍有2.36万户没有住房,占总户数的1.21%;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到8平方米的有3.53万户,1.82%。另外,二代人同居一室的家庭户有6.19万户;三代人同居一室的家庭户有1.01万户。
从住房建成年代来看,2010年衡阳还有0.97%的家庭户居住在解放前建造的旧房内,主要集中在老城区和农村。这些住房年代久远、设施不全,难以满足现代居住的要求,有的甚至是危房。从住房配套设施来看,虽然各项现代化设施的比重较“五普”时期有了很大的改观,但全市仍有37.16%的家庭户没有厨房,50.79%的家庭户没有洗澡设施,54.71%的家庭户与他人合用或没有厕所,66.10%的家庭户无管道自来水,74.79%的家庭户采用煤炭或柴草作为主要炊事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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