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来,广州城镇单位职工平均薪资翻了一番多
胡锦涛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其中“劳有所得”如何落实到每一个劳动者身上?新快报邀请十八大党代表杜晓娟、广州市人社局工资福利处副处长邵慧勇、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广州市总工会前常务副主席刘小钢就这一议题展开讨论,在他们看来,“劳有所得”不仅仅指的是劳动者的工资所得与劳动付出成正比,更意味着劳动者应从企业、社会处获得相应的尊重。
1 “一个是劳有所得,我劳动我得到报酬;另一个是‘干有所值’,
我干的劳动具有相对应的价值”
新快报:“劳有所得”是每个劳动者的愿望,请问“劳有所得”在您心目中是怎样一个概念?
杜晓娟(以下简称杜):我觉得主要包括两方面,一个是物质方面,即工资要与劳动者的劳动付出形成正比,并随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另一方面是精神层面对员工的尊重。
邵慧勇(以下简称邵):首先是保障工资基本权益,劳动的付出需要得到应有的回报;第二就是保障基本生活水平,即最低工资标准需随着经济发展、物价提高而提高;第三就是覆盖所有职工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增长要与经济发展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相适应。
林江(以下简称林):其实就是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看上去很简单,其实是很难做到的,但这其中也潜含了一个前提,即劳动者有劳动岗位,必须能够劳动。
刘小钢(以下简称刘):我觉得“劳有所得”包含两个意思,一个是劳有所得,我劳动我得到报酬;另一个是“干有所值”,我干的劳动具有相对应的价值。
2 “建议将尊重劳动者原则写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
新快报:您觉得目前我们在“劳有所得”上哪些地方需要改善?
杜:有一些企业主不尊重员工,单纯把劳动者作为劳动机器。虽然《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已经出台,但很多企业并没有很好地贯彻和执行,希望这方面的贯彻、执行力度加强。
邵:在“工资分配”领域,分配秩序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像一些依靠行政优势获取高额利润的行业工资水平过高;一些单位在工资外乱发津贴、补贴等等,这都需要规范。
林:今年10月25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表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争取年内出台。在写入收入增长机制的基础上,我建议将尊重劳动者原则写入方案,同时将劳动者支出原则写入。
我们不能就收入谈收入,要跳出收入谈收入。你要是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但未在其周边建立向平价超市等低收入销售配套的设施,也是徒劳的。
刘:作为一名曾经的工会工作者,欠薪、最低工资标准是我比较关心的问题。欠薪罪和酒驾几乎同时写入刑法,但目前酒驾罚了不少人,恶意欠薪到目前都还没有几宗。
3 “希望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来改善低收入人群的生活,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新快报:2011年3月,广州公布了130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已位居全国前列,您觉得是否应该继续提高?
邵:目前,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权限在省里,广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将根据省的统一部署进行调整。
关于有人认为,自己的薪水收入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今年6月发布,本科生平均指导月薪为6986元,新就业本科生平均指导月薪为3565元)相比起来是“拖了后腿”,事实上,工资指导价位是一种市场价格信息,并不是对企业的刚性要求。
指导价位中的本科生包含各个年龄段、工作年限和职位层次的本科生,也包含了个人缴纳的社保、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并不是指职工到手的钱。有的职工因为工作年限短和职务层次低等原因,可能暂时还达不到这个水平,也有的职工是拿自己实际拿到手的钱跟公布的水平比,所以感觉是“拖了后脚”。林: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需考虑劳动者、市场等一系列因素,其实颁布并不难,具体是怎样一个数额,这个需要经过充分的考虑、论证。如果强行提高的话,会对市场产生一系列连锁影响。
刘:我们其实已经将147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上报了省里。我希望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来改善低收入人群的生活,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链接:最低工资标准十年增长155%
“在中央和省的领导下,广州市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精神,促进职工工资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稳步提高。”广州市人社局工资福利处副处长邵慧勇表示。
来自人社局的数据显示,2002年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25583元,而到2011年,广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已增长为57473元(2011年开始,广州市不再公布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改公布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十年间广州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了一倍多。
在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上,广州市按照国家要求,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数据显示,2003年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510元/月,目前,广州市实行2011年3月颁布的130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十年间增长了155%。
预防欠薪逃逸广州筹划设立专项预备金
据统计数据显示,广州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90%以上来自于工资性收入,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也有60%以上来自于工资性收入。
广州市外来人口众多,曾几何时,屡发拖欠外来工工资事件。至2009年7月1日,广州开始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即工程项目开工前,一次性存入施工企业保证金专用账户,发生欠薪时用于支付工人工资。
现在,已有1958家建筑施工企业开立了工资保证金专户,并交存了工资保证金10.2亿元。
2002年至今,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为98.5万名劳动者追还工资、押金等26.91亿元。
目前,广州市人社局正计划在餐饮、加工制造业等行业筹划设立欠薪逃逸预备金,一旦发生大规模欠薪逃逸事件,预备金将用来先行赔付工人被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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