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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南昌市本级社保“五险统一征缴”

    27日,记者从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2013年1月1日起,南昌市本级实施社会保险“五险统一征缴管理”。


  据了解,实行统一征缴管理后,南昌市本级经办管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参加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和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等险种公共业务实行纳入五险统一征缴管理范围。社会保险待遇的核定与发放、基金支付和享受待遇人员管理等工作,仍按经办管辖规定,由南昌市级各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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