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2714名残疾人就业
据悉,2011年,市残联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行社会保险费资助办法》,让更多的残疾人通过集中就业、分散就业、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等方式,实现自食其力。2011-2012年,全市共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6302万元,对26家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费资助,资助总额为21万元。我市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大部分企业每年都积极主动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和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
陈佳林在会上指出,我市很多企业在残疾人就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下一步,应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扶残助残社会新风尚;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自身素质和参与就业能力;突出工作重点,真正解决70%的农村残疾人的就业谋生和发展生产问题;各级残联应转变高高在上的工作方式,收取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要指定和公布具体的项目、使用效果,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加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合力,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新机制,共同关爱残疾人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