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体育指导员是全民健身的宣传者、科学健身的指导者、群众体育活动的组织者、体育场地设施的维护者、健康生活方式的引领者。我市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比例,高于省规定珠三角城市每万人13人的标准,这是值得欣慰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已经成为推动我市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有助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的体质健康水平。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健身对科学组织和指导的需求日益提高,可有些地方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和宣传力度不够,管理和指导也不到位,使这一角色在群众中的认知度不高,导致有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没事干或不干事,有的地方群众健身没人组织和指导,影响了群众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鉴于此,相关部门就要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引导作用,并以各种活动为载体,让社会体育指导员多进社区,走近群众,为他们服务。在这方面,职能部门要重视和加强队伍的管理,使之有序发展;既要重视数量,更要重视质量,着力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综合素质、指导能力和服务水平,让他们能够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欢迎与尊重,提高群众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认可度。
群众体育事业的发展,需要大量自愿的、无偿的服务参与进来。因此,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应该与志愿服务紧密结合起来,为群众体育事业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相关部门要把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体系与建立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紧密结合,实现有机统一,在活动和服务中不断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志愿服务的影响力,让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健康的形象在群众头脑中扎根。
当然,相关部门也要重视和做好服务保障,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如在地位、福利方面给予应有的重视,划拨相应的经费和补贴等。这不仅能激发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也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利益,将产生良性双赢的工作效果和社会效益,推动群众体育事业深入、扎实、有效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