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骗保行为最高可奖励万元
昨日,禅城区社保局向媒体通报,区社保局将对实名举报骗保行为的举报人进行奖励,根据相关规定,举报查实骗保行为后,举报人可以获得100至10000元不等的奖励。
据区社保局通报,近日举报人向禅城区社保局实名举报某单位职工陈某在已重新就业的情况下,继续领取失业救济金达8个月。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情况,禅城区社保局对陈某展开了调查,经查情况属实。“当失业人员有重新就业等情形的,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出现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形的,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报告。如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追回其违法所得,骗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将面临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以刑事处罚”,区社保局稽核科相关负责人表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上门、电话、电报、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举报单位或个人的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举报案件一经查实,禅城区社保局将给予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100至10000元不等的奖励”,该负责人介绍,根据《禅城区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禅城区社保局对此次的举报人给予3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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