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寒假违规补课的通知》
衡政教督通[2012]5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局直中小学及相关民办教育机构:
寒假将至,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假期学业负担,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严禁任何学校(含民办学校及相关民办教育机构,特长及技能培训除外)寒假期间组织学生进行成建制补课。各学校务必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坚决杜绝违规补课行为,还学生一个轻松的假期和愉快的春节。
寒假期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和市教育局民管办将联合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对无视法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补课的学校必须按规定严肃查处。其中公办学校要实行校长问责制,直接追究学校校长责任;民办学校及民办教育机构要吊销其办学证照。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教育督导室在寒假期间要积极开展规范办学行为督查,防止违规补课现象的发生,对查实的违规补课等不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按规定坚决严肃处理。
衡阳市教育局
衡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