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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书



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书


 X劳仲案字[    ]第    号


申诉人:


委托代理人:


被诉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诉事由及请求的情况:


调解达成协议的内容:


 申诉人:       


被诉人:       


仲裁员:       


 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年     月     日


 


附:1.本调解书一式三份,由双方当事人及仲裁委员会各存一份。


2.本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仲裁文书样本之二十六的说明



  一.本文书是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制作的。
  二.本文书属拟制式仲裁文书。样本中所列项目只为启发思路所用,印制实用文书时均可删除,只印文头。调解达成协议的,根据协议内容制作仲裁调解书。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三.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当事人。
  四.仲裁调解书可根据具体情况,参考仲裁裁决书的格式书写。一般应有以下内容:
  (一)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单位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务;
  (二)申诉的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答辩的理由、事实;
  (三)仲裁庭查实的事实,分清责任及适用的法律、法规;
  (四)双方达成的协议。(应明确、具体、便于履行,并应包括仲裁费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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