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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10元帮民工订票被拘"折射出啥问题?

     【新闻背景】近日,广东佛山禅城区一对刚结婚三个月的夫妻,每张票收10元手续费帮外来工订火车票,被铁路警方以“黑票点”查处,夫妻二人被刑拘。2013年的春节,小俩口将在看守所里度过。一些购到火车票的外来工为这对夫妻叫冤、打抱不平,称“10块钱手续费能帮我们买到票已经很好了,怎么还被刑拘了?刑拘小夫妻这事儿背后反映出的农民工买票难,该如何解决?铁道部门如何做好火车票务相关配套服务?你有什么建议?




    冤不冤?佛山小夫妻收10元帮农民工订火车票,被刑拘


 


    2013春运票务微博服务厅


 


     收点“跑腿费”被刑拘,有点冤!




    话不在多:刑拘小夫妻背后的反映出农民工购票难。很多农民工不会上网购票,有人代购是违法,那他们该去找谁帮忙?想想倒也是,农民工哪个出门打工带着电脑?就算有了电脑,他们会不会?如果不付代办费,又能在哪里方便快捷的实现不出门网上购票?从这方面来讲,相关部门对这种影响并不恶劣,甚至还有点“做好事”性质的做法,罚的实在没人情味![详细]




    曲静通幽:春运难就难在我们的民工兄弟,这对夫妻做法,对社会来说其实利大于弊,如果有什么做的不够妥当的地方,有关部门应该给予指导和规范,而不是简单的以刑法侍候。[详细]




    zgdzrw:他们和那些所谓的倒票“黄牛”有本质的差别,“黄牛”是唯利是图,而他们只是帮助农民工之余收了一点小小的报酬,对于农民工来说,10元钱帮他们解决回家的大难题,这比在售票口排队买票的成本低多了。[详细]


 


    同情是同情,法律是法律




    直隶巴人:虽然从情理上来说这对小夫妻解决了民工买票的难题,而且也并没有漫天要价,只是象征性收取点手续费。但毕竟它不是为朋友代购或代售,而是作为一种买卖,公然打起条幅大张旗鼓的成了售票点,那么就已经触犯了法律。




    因此我认为同情是同情,法律是法律,法律面前不容同情心泛滥,这对小夫妻付出代价是应该的。任何人只要触犯了法律就该依法处理,而不该被同情心所左右。不过铁路民警在取缔这个“黑票点”抓小夫妻的同时,有没有为民工着想,在这附近开设一个正规的售票点呢?[详细]




    英特尔纳雄耐尔:帮亲朋好友还是可以的,面向社会市场就有些不妥了。




    滴溜溜地转:火车票不是你想代买就代买的,代售点必须获得铁道部或者相关的铁路局批准的资质,手续费超5元即是违法,这对夫妻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额外收取10元费用,被认为是“黑窝点”也是正常。


 


   “黑窝点”被查了,“白网点”增加没?




    浣纱西湖:农民工有网上订票的需求,可是一没有电脑,二不会上网,谁能提供这个需求呢?只能依靠个别好心人或者志愿者吗?既然像广东这对小夫妻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那有没有类似的正规渠道呢?正规、有资质的订票平台能不能帮一帮农民工?




    边疆红柳:铁路部门应该为群众着想,增加售票窗口,到大中小企业为民工售票服务,从根本上杜绝老百姓购票难!




    珍妮花花:无资质的“黑窝点”被查了,咱举双手欢迎,只是相应的正规的“白网点”增加没有?现在正是春运买火车票的紧张时刻,举个例子,我居住附近五六个小区,属于人口很密集的地段,却只有两个代售点,每天都在排长龙,而且就算是排队还未必能买得到呢。




    飞鸟跃鱼:有些劳动力比较密集的企业,铁路部门应该与企业通力合作,企业应统计好前期的员工坐车的准确信息,再由政府部门开辟专门通道,公司只需要派名专员就可以去取票,这样将会减轻多少人购票的压力啊!既然保证人人一张回家的票,那就应该是有组织有序的,人满为患的排队是多大的一种社会负担啊!希望这个提议得到采纳并有配套科学的方案执行!




    笑春疯:小夫妻每张收10元帮人订票,比起正规的代售点还贵5元,为什么却赢得不少人的“好感”?说白了,就是火车票务的配套措施没有跟上,除了网络购票的技术和硬件问题之外,还有不少服务细节是一般代售点没注意到的。比如我们小区附近的代售点,营业时间一般是早8点到晚8点,这个时间段一般人都在上班,哪里有时间去买票呢?而这对夫妻是开网店的,这样你在网上是方便找到这对小夫妻的,而我们固定的售票点就不存在着这么便利的机会了。[详细]




    新华视点: 佛山小夫妻帮民工网购火车票,因每张收10元手续费被刑拘。按现行法律,这对小夫妻的行为虽有情理之屈,但的确违法。只是这一事件凸显了一个不可忽略的事实:有大量民众还不具备网购火车票的条件,却缺少相应的服务。如果铁路部门及代售点顾不上,能不能把蛋糕稍微分点给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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