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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增强外来工参保意愿?
       积极发展社会保障事业是民生头等大事,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必要条件。如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如何在深化医改过程中加强医保管理等等,都是“两会”代表们热议的话题。

  经济要发展离不开企业,而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人,包括外来务工人员。来自蓬江区的人大代表刘秀珍通过研究从网上搜集到的广东部分地市社保缴费标准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地级市根据本地及外来工的实际需要,实行不同的缴费标准。江门的社保缴费标准,远高于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东莞、中山等地,加上没有照顾到外来工的特殊需要,降低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参保意愿。


  “从长远看,这既是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也会削弱本市在用工方面的竞争力。”刘秀珍认为,在本地劳动力资源不足或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吸纳外来务工人员十分重要。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充分的调研,分析增设外来工社保险种的可行性。这一调整不会影响占江门社保缴纳较大比例的本地城镇职工,反而会增强外来工参保的意愿,从而提高整体社保资金收入,是政府、企业、外来工三赢之举。


  随着医改的深化进行,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健全,医保覆盖面不断扩大。然而,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遇到多方面的挑战。例如,城乡住院医保定额偏低就是一个长期存在的困难。来自鹤山的人大代表黄建明提出,适当增加城乡医保住院结算定额标准。定额标准的制订应适应医疗市场的发展规律,在实现适度制约、费用控制的前提下,应同时达到利益均衡、风险共担、互利互惠、和谐发展的交融关系。


  此外,黄建明认为,医疗机构单纯的后付费制度,造成资金运转困难,影响正常运作。“在没有任何预付款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垫资为参保人提供了服务,而超支款、责任保证金、每月正常滚动发生的医疗费用被冻结在社保局,造成医疗机构资金运转困难。”为此,他建议缩短费用结算周期和时间,优化费用结算程序,建立预付与后付制相结合的费用结算办法,兼顾医患保三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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