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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人才网:江西省一个月内收缴非法烟花3953箱


江西安福一男子送完米后用货车运烟花回家被查


    公安厅介绍,自去年12月10日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成效明显。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江西警方公布近年来破获的一些典型案例,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嫌犯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2012年12月28日中午1时许,根据群众举报,安福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安莲公路武功山林场路段,查获一辆车牌为赣D6XXXX的货车,当场收缴烟花42个(每只49响)。经查,违法嫌疑人汤某28日上午帮粮管所送大米到莲花县城,在返回安福县途经莲花路口乡的一经营烟花爆竹店里,以2000元的价格购买每只49响的烟花42个,后在安莲公路武功山林场路段被治安大队民警查获。  


   


  2012年2月2日,安义县鼎湖派出所接到电话举报,王某在家中生产烟花爆竹,并储存了许多烟花爆竹和生产烟花爆竹的原材料。接警后,鼎湖派出所民警赶往非法生产窝点。民警赶到时,屋内机器轰鸣,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以及易燃易爆的生产原料大量堆积满地。经清点,现场缴获各种规格的烟花216盒、爆竹2万余发,生产原料数百斤,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设备数台。经查,2011年10月,嫌犯王某从网上获知生产烟花爆竹可以获取暴利的信息后,专程前往湖南浏阳学习生产技术,并私自从浏阳、万载等地购进原材料和设备,违法在自家楼房内假借生产烟花纸筒之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



  今年1月3日凌晨,经群众举报,320国道石埠段有人非法运输和购买烟花爆竹。新建警方到达时,发现一辆货车正在路边卸货。民警当场抓获非法运输烟火爆竹的司机付某和非法购买烟花爆竹的于某等人,查扣烟花爆竹3045件。经查,于某供认从2011年11月开始伙同他人从湖南浏阳及万载等地购入烟花再加价非法销售的犯罪事实。目前,于某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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