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12月10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1月17日,记者从江西省公安厅获悉,为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线索,江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首次开通三种有奖举报方式,群众举报有功的,将视情况获得500元到5000元不等的奖励。此外,时值佳节临近,江西警方还发出燃放烟花爆竹的八条安全提示。
运输车辆途中经停须有专人看守
是烟花爆竹的主产区之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多。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江西将大力整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防止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市场,加大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监管力度,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其中,在农村、重点产区将全面检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在大中城市严查非法经营活动,严禁在城乡集贸市场集中、连片经营烟花爆竹,严禁仓库超量储存烟花爆竹。严禁在民用建筑底商(第一层、第二层)或在居民楼内设置零售点,严禁商贩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严禁在销售现场试放烟花爆竹,严禁零售点超量存放烟花爆竹。此外,未按照要求进行标识和流向登记的产品,一律不能销售和购买。
检查整治将持续到今年2月底。下一步,江西将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刑事追责和查禁取缔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未经许可运输以及违反运输许可事项、未携带运输许可证、违反有关标准和规范装载烟花爆竹、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悬挂或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运输车辆超速行驶、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等违法行为。
燃放时碰到“哑炮”至少等10分钟
时值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进入旺季。为了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公安厅治安总队首次对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实行有奖举报。群众可通过信件(南昌市阳明路133号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邮编:330006)、电子邮箱(jxzazd02@163.com)、电话(0791-87286300、0791-87286327)等三种方式举报。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将对举报有功人员视情况给予5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奖励。
此外,江西警方还向群众发出燃放烟花爆竹八条安全提示,包括到正规销售点购买才有安全保障,不要买表面有漏药浮药的烟花,燃放时碰到“哑炮”耐心等至少10分钟再上前查看,不要在文物保护单位、学校等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尽量不要在大中城市中心区燃放烟花爆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