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数据资源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南昌
南昌人才网:江西省城镇居民年收入首超2万元

   



  去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860元,比上年增加2365元,名义增长13.5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64%,与2012年GDP实现同步增长。名义增长和实际增长均快于全国平均水平。从全国各省(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长排位看,我省位居第六。


  另外,按城镇居民五等收入分组,2012年低收入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705元,比上年增加1336元,增长15.96%;高收入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8166元,比上年增加3809元,增长11.09%。从增速看,城镇低收入组人均收入增速快于高收入组,前者增速比后者快4.87个百分点。



  据对全省1230户城镇居民家庭收支状况抽样调查,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为21150元,比2011年增加2493元,名义增长13.36%。另外,农民人均纯收入为7828元,比上年增加936元,名义增长13.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速为10.9%。


  经济好转、就业形势向好、保障有力等都是居民增收的积极推动力。这也使得工资性收入增长对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高。2012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3348.06元,同比增加1693.7元,增长14.53%,对总收入的贡献率为67.92%,比上年同期的贡献率提高了18.34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的大幅提高成为拉动家庭总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动力。



  虽然我省城镇居民收入增速较快,但从绝对数看,收入水平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12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860元,全国平均水平为24565元,我省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705元。从收入绝对数在全国各省(市、区)排位看,我省仍然位居24位。


  在中部六省中,虽然我省收入增速居首位,但收入绝对数居于末位。2012年,中部六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名义增长由高到低排序为:江西增13.52%、湖北增13.42%、湖南增13.13%、安徽增13%、山西增12.62%、河南增12.35%;中部六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数由高到低排序为:湖南21319元、安徽21024元、湖北20840元、河南20443元、山西20412元、江西19860元。








 

就业数据资源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