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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拯救员工的工资?



   自从2000年进入商业企业工作,对商企的工资计算方法多少有些了解,但是随着工作时间的增长,发现公司给员工工资的计算方法和招聘员工时的承诺,完全不一样具体如下:
    招聘员工时提出的工资标准:第一个星期为试岗期,没有工资。如果通过试岗期,那么第一个月内剩下的三个星期就为试用期,试用期内的工资是底薪500+100(满勤奖)+提成40%,底薪500没有什么说的,100元的满勤奖需要员工没有任何请假记录而且必须要上满208个小时才可以拿到手,但是国家法定的假日并不允许休息,如果休息100元的满勤奖就会泡汤。剩下的就是提成,也是工资体系中争议最大的一部分,主要的争议在两部分。
    一、具体的提点是多少。公司内部通常有两种提点,一是完成计划的提点,另一个是没有完成计划的提点,人力资源部的人在招聘时通常会用完成计划的提点,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个提点会比较高,听着很好听,按照普通人的计算方法是,实际销售*提点。举个例子店铺的计划为10万,实际销售15万,完成计划的提点是1.4%,未完成计划的提点1.2%。那么这家店铺应该给员工提的提成为15万*1.4%=2100元。但是公司给出的计算方法却是:店铺的计划*未完成计划的提点+(实际销售-店铺的计划)*完成计划的提点如果按照这个办法计算数来就是:10万*1.2%+(15万-10万)*1.4%=1900元,比实际少200元。
    如果这家店铺有5名员工,4名正式员工,1名实习员工。那么这家店铺的正式员工的提成额就是1900元/5=380元,另外一名是实习员工的工资为380元*40%=152元,如果按照这家企业的计算方法,这些员工少了不少的提成,首先是完成计划的200元,虽然不是每个月都能完成计划,但是每年至少会有4-5个月会超出计划照此计算员工们至少少开了800-1000元。其次按照公司的计算方法,如果店铺里都是正式员工还好,但是如果像是例子里那样由一名是实习员工那么员工们又少开了228元,如果没有完成计划公司还要给每个员工扣除十几元的罚款,那么按照每年有6个月完成计划,其中有连个4月超过计划每个月2万元,其余6个月没有完成计划,那么没有完成计划的这几个月,员工们要上交10多元左右的罚款,在完成计划的这几个月中有4个月超过计划平均每个月2万元。那么这四个月中每个月每个月至少少开了100元,剩下的两个月的提成,虽然已经完成计划但是也要按照没有完成计划的提点提,那么员工少了多少钱,就需要按照销售额来计算。如果按照每个季度来一个实习员工来计算,每个实习员工的提成。
    比正式员工少60%至少,在100元左右每年这些员工就少开了400-600元,综上所述按照每个店铺5个人的定编来计算,保守估计员工总共少开了(按照最小值计算)900元,另外还有已经完成计划但是也要按照没有完成计划的提点提少的0.2%,按照店铺平均月销售15万来计算员工的工资又少了600元,员工一共少了接近1500元平均每个员工每年少300元,每个月25元。
    二、促销活动影响工资。商场在每个年节假日都会或多或少的有一些促销活动,那么我就以哈市某商场的促销活动为例说明,过五一商场举行满300减100元的促销活动(商场很明确给供应商承担扣点)那么在普通的顾客那里满300减100元相当于6.7折的折扣。那么这个促销活动对员工的工资有什么影响哪?举例说明,还是刚才的那个例子举个例子店铺的计划为10万,实际销售25万,完成计划的提点是1.4%,未完成计划的提点1.2%,5名正式员工,按照刚才公司给的计算方法应该是【10万*1.2%+(25万-10万)*1.4%】/5=660元,但是这种情况在公司的介入下又不对了,计算出每个人拿660元的提成后,将商场的折扣6.7折加入到工资的计算当中,也就是660*0.67=442.2,无形中每个员工又要少开了217.8,按照这种方法每个员工的工资有缩水不少,尤其是一些销售额比较高的店铺,在每次促销过后通常会流失一大批优秀的员工。
    以上就是为了广大的商企员工,请各位多多关注你们的工资,别让不良的老板从你们兜里掏钱,他们的这种举动无异于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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