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带薪休假”随着《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正式实行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如今,相关规定实施已经半年多,带薪休假的在职者仍寥寥无几。是用人单位执行不力,还是劳动者主动放弃了休假权?
在杭州中山南路通江桥段,老杨正和他的弟兄们一起顶着酷暑“挥锹”施工,当记者向他提起“带薪休假”的话题时,他还没明白什么意思,便连声说:“没有休假,一天也没有。呵呵,做多少就多少钱,休假不休假没关心过。没什么必要,要也没地方去!”老杨倚着铁锹,喘了口大气说,干活的人歇不下来,他还指望着在杭州拼上几年,回老家盖房子。又有休息又能拿钱,老杨说哪有那样的好事。
像老杨这样的外来务工者,他们既不知道条例,也不奢望自己有这样的权利。从记者采访来看,一些在私企、外企工作的白领也同样放弃了自己的休息权。在一家贸易公司工作的小刘告诉记者,从条例公布以来,还没有同事向老板提出过休假的要求呢:渴望一份好一点的工作,对公司提的要求就很少了。主要是向老板或者主管领导提出这方面的要求的话,很可能对个人印象不好,对以后晋升机会都有一定影响的。至于放弃休假能获得三倍工资赔偿,小刘说自己从来没见到过这笔钱。
劳动力市场总体仍是供大于求,不少 中小企业的员工尤其农民工,对每一份工作都特别珍惜,力争在老板面前“积极表现”,因此,许多人不愿主动休假。这种看似主动的放弃,其实流露出劳动者无奈的情绪,“不是不想,用人单位基本上不会同意。”
带薪年休假的条例,成为了一纸空文。而用人单位说起执行不力,有自己的一番道理。杭州长河镇电子元件厂人事部经理王昌和说,单位里每个人分工都很明确,如果每名员工都要求享受带薪年假,公司除了要平白支付一笔资金外,还面临着用工荒,“一个萝卜一个坑,这个人如果走了,他这个工作就停顿了。有些工作就没法做下去,零零散散休息,那不现实的。”
用人单位追求暂时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职工的带薪休假权,劳动者担心带薪休假会减少自己的工资待遇,或者会失去自己的岗位,这些都使带薪休假遭遇了执行难。
应该看到,带薪休假本身就是劳动者一项重要权利,不休假的理由看上去很敬业,其实是对带薪休假的误解。在许多时候,并非劳动时间越长创造的财富就越多。因此,企业“花钱买断”职工休息时间的做法不可取。作为地方政府,理应出台细则,在“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上做文章,促使企业提高带薪休假意识。“我要一个更健康的人来为我工作”,如果一个社会想通了这个道理,那么这些权利逐渐都可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