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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中职免学费
      记者昨日从教育部门获悉,省教育厅决定自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扩大到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一项新政策将惠及江门近4万名中职学生。

  近日,省教育厅出台《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具体调整步骤为:2012年秋季学期至2013年春季学期,助学金政策覆盖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将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其中,涉农专业包括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等3个专业。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不低于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非涉农专业不低于在校学生的10%确定。


  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的部分,学校可继续向学生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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