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村干部月薪不低于2500元
在工作启动阶段,市财政拨付各市(区)一次性工作经费各10万元;对完成目标任务较好的市(区)给予表彰奖励,奖励金最高达30万元。在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协作的基础上,我市引入倒逼机制,建立完善的考核和表彰制度,力促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据了解,截至目前,新会区、江海区已出台相关实施方案。新会区提出村(社区)干部从2013年起每人每月总收入不低于2500元,比《指导意见》要求的2015年提前两年;江海区拟于2013年底使村(社区)在职干部薪酬每人每月不低于2100元,比《指导意见》中相应目标2000元高出100元;其他市(区)也已初步拟制实施方案,正在征求意见或审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