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人员领养老金需认证
对今年6月10日前未能证明健在的离退休人员,将从7月开始暂停发放该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发现虚报、冒领基本养老金的,除扣回冒领款项及利息或由直接责任人直接退回外,由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冒领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办理指引
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和由企业管理的退休人员,由原所在单位,纳入离休干部管理中心管理的离休干部,由离休干部管理中心,自带U盘到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股,领取《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核查名册》的电子文档,调查核实离退休人员的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身份证号码及健在状况,对具备继续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的人员需在核查标记上打“√”,完成后打印盖章连同电子文档一齐交开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股。
纳入社区管理及现无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需本人带身份证到各镇(街)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接受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