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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最低月薪上调
      日前,记者从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5月1日起,鹤山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由950元/月调整到1130元/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5月1日起,鹤山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由950元/月调整到113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9.3元/小时调高到11.1元/小时,两者的升幅均达19%。


  据了解,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企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如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将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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