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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劳动合同示范文本4大亮点 试用期单独成章



    员工签了劳动合同却拿不到合同,将以企业不签劳动合同论处,员工可以向企业要求双倍工资。新的《广州市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下简称为“新合同”)从今日起向广州用人单位推行,各市辖企业可通过登录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下载打印。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将合同文本中的一份交由员工持有。
    新合同亮点1


    老板必须留下联系电话


    职工要“理论”更加方便


    记者看到,新合同首页首先注明了12333投诉电话,一旦碰到劳资纠纷,劳动者即可举报投诉,而且这一号码全国通行。


    新合同与以往版本的劳动合同比较,在劳动合同订立双方的联系方式上进行了更为具体的规定。劳方除需填写通讯地址外,还需仔细填写户籍地址及本人的联系方式,而资方一栏里也增加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必填项目。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谢迎建表示,新合同全部契合《劳动合同法》制定。写明联系方式,主要针对目前有部分劳动者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根本找不到投诉对象的窘境。同时,也是为了让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便通知。


    新合同亮点2


    企业须确保员工持有合同 否则员工可索要双倍工资


    新合同的最大亮点,是加大了企业不向员工依法提供合同文本的违法成本。新合同规定:双方签字后,用人单位方必须将其中一份交由员工持有,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而用人单位方不交给员工持有的,视为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发生纠纷时,不得以已经签订的合同文本对抗员工的主张,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一旦劳动者拿不到劳动合同,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不签合同为由,向用人单位索要双倍工资,并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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