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港澳通行证等了8个月 只因“长得像通缉犯”?
4月8日,大沥嫩北村村民吴崇彪在家中收到一封EM S领件通知单,寄件人是南海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处。这份,就是他等了8个多月一直未能拿到的港澳通行证。
去年8月29日,吴崇彪来到南海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办证厅,走完流程,吴崇彪拿到了受理回执,证件将在15个工作日之内办妥。
等了近一个月,通行证仍迟迟未到。吴崇彪多次拨打热线,都未获得答复,他来到办证厅质询。他得到的回复是:“你长得像外省一个网上通缉犯”。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向外省单位发函调查后,才有可能签发其通行证。这一对话,被吴崇彪用手机录下。
吴崇彪当场表示,愿意出示一切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接受公安机关调查。但在此后的8个多月里,尽管他多次上门质询,并主动要求“被调查”,但一直未有任何警方人士来询问有关这个“外省案件”的任何事宜。
今年3月27日,吴崇彪将南海区公安分局告上法院。在起诉状中,他写道:被告行为已侵犯宪法规定下原告人的公民权利,即公民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出入境自由权利。请求判令被告公开登报道歉。
法院受理此案后的4月8日,南海区公安分局将吴崇彪的港澳通行证签发并寄给了他。吴崇彪却选择拒签该邮件,他说:“我的尊严受到侵害,必须得到对方的道歉。”
部门回应
没侵犯原告人身权利
和出入境自由的权利
昨日,吴崇彪诉南海公安分局一案在南海区法院开庭审理。吴崇彪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出庭答辩。旁听席上有不少村民。
南海公安分局代理人在庭上的答辩表示,“我局并没有拒绝办理原告的申请,我局经核查后签发了原告《往来港澳通行证》,并没有侵犯原告的人身权利和出入境自由的权利。”
开庭持续仅约20分钟,经过质证和法庭辩论后,宣告休庭。吴崇彪的朋友冲到审判区前,向被告提问,“为何8个月后才发?”南海公安分局代理人则表示“已经休庭”没有回答。
法庭表示,将择日宣判。走出法庭的吴崇彪对判决结果并不乐观,提及案件,这个看上去健壮而豪爽的41岁的男子目光忽然有些黯然,旋即又用坚定的口吻说:“判我败诉,我还会上诉。我不要赔偿,就要公安局道歉,还我尊严。”
律师说法
原告应进行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专业律师梅春来称,原告人的诉讼请求不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诉求。原告诉讼称公安局“侵犯人身权利和出入境自由的权利”,属于民事诉讼请求,而且由于事后公安局补发其通行证,已不存在侵犯其“出入境自由”。公安机关未及时办理原告人证件,其涉嫌行政不作为。
判我败诉,我还会上诉。我不要赔偿,就要公安局道歉,还我尊严。——吴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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