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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人才网:举报交通违法最高奖100元

    昨日,记者从南昌市创建指挥部了解到,为营造文明安全出行的良好交通环境,南昌将鼓励市民积极参与举报道路交通违法,对市民举报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或曝光采用的,将予以奖励。


  范围:八类违法行为


  南昌市规定,举报范围为: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机动车驾驶人向道路抛弃物品;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跨越双黄实线或道路隔离设施驶入对向车道逆向行驶;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套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假牌);驾驶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方式:实行实名举报


  举报上述违法行为(除使用套牌、假牌、驾驶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外),必须以影像图片资料的方式提供,每幅图片上应叠加交通违法日期、时间、地点、方向。


  南昌市民举报时可采取打电话(122报警服务台)或登录互联网(南昌市交警便民网)方式,但必须实名举报。


  奖励:10元~100元不等


  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的拍摄资料被曝光采用的,依法举报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市民均可获得奖励。奖励标准为:举报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每起奖励10元;举报机动车驾驶人向道路上抛洒物品的,每起奖励20元;举报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撒、飘散载运物的,每起奖励30元;举报机动车跨越双黄实线或道路隔离设施驶入对向车道逆向行驶的,属于中型以上货车的,每起奖励100元,其他车辆的,每起奖励50元;举报套牌、假牌、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每起奖励100元。


  凡曝光采用或举报查实的,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之日起,举报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20日内到规定地点领奖。


  虚假举报将追究责任


  尽管鼓励市民参与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但是,南昌市对市民的举报行为也有所规范。


  规定中明确指出,对举报人利用掌握的证据材料敲诈被举报人,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奖励的,将追究有关举报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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