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副院长余明永表示,源头性遏制还要靠行政手段
2012年在“三打两建”的背景下,广州两级法院新收的涉知识产权保护刑事案件暴增至740件,相较2011年的171件涨幅达332.75%,翻了三倍多。
与此同时,2012年广州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达8226件,同比增长61.94%;新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7件,同比增133.33%。据悉,近几年来广州受理的知识产权三类案件的平均增幅约50%。
在去年的“三打”中,涉及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罪名,主要为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所涉行业主要为皮具、服装、化妆品、音像制品的销售环节。“刑事高压态势对知识产权犯罪镇胁作用比较大。”广州市中院副院长余明永称。
即便如此,针对保护知识产权发起的打击举措却多限于销售环节,针对生产等源头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查处、打击相对较少。
“法院审判打击的只是下游侵权,源头性遏制还要靠行政手段。”余明永分析,销售等下游侵权环节,被侵权人的取证容易,进行公证购买后即可发起维权诉讼。而侵权的源头制假环节,存在取证难的问题,该领域的打击保护主要靠工商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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