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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培训造成事故 企业最高被罚款20万元
     各位读者,安仔今天又和大家见面了。本期专栏安仔主要想告诫各生产企业主,在日常生产中一定要注意对员工实施安全生产培训。如果因为缺乏培训而造成伤亡事故,企业最高可面临20万元的罚款。
 

 

  据介绍,从安监部门日常执法检查情况来看,生产经营企业不重视安全教育培训、不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情况时有发生。

 

 

  2012年4月,禅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禅城区石湾镇街道辖区内的某加工厂进行了监督检查,该单位负责人未能提供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记录、档案,在询问过程中该单位负责人表示仅对员工进行口头安全教育,未建立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在经过现场检查、询问取证等法定程序后,区安监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认定该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该单位处以责令改正以及壹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同时,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在这里,安仔也提醒各企业负责人,企业应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否则,企业将可能面临停业整顿、受到人民币两万元以下罚款等行政处罚;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将可能面临人民币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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