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开庭 成年义工来帮忙
4月24日,来自雁北监狱的女警官肖云芳以合适成年人的身份参加了衡阳中院审理的一起未成年被告人故意伤害案件。这是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后,湖南省首例适用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的案件。
17岁高中生小刚因帮同学打架,持刀将另一同学刺死。衡阳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通过庭前社会调查了解到,小刚两岁丧母,父亲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已离家出走,在老师、同学和周围邻居的眼中,小刚是一位品学兼优、勤劳懂事的好学生。
得知小刚的家庭情况和成长经历后,合议庭决定指派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义工、拥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的肖云芳作为合适成年人出庭,以维护小刚的诉讼权利。肖云芳在开庭前对小刚开展心理咨询与评估;在庭审过程中,参与对小刚的法庭教育。在程序上确保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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