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摊贩的整治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影响市容的同时往往会给交通带来安全隐患。如何治理流动摊贩?我市出台了哪些政策管理摊贩?外地有何成功经验?昨日,本报记者对管理部门、专家和市民进行了采访。
记者调查
流动摊贩挤占车行道
昨日上午,记者在抚生路的九洲大街附近看到,10米宽的人行道挤满了摊点,甚至有的摊点摆上了车行道。记者发现,大部分摊点以车为摊,售卖西瓜、苹果等水果。为了避让摊点,车辆纷纷靠右行驶。
昨日上午,城市快速道路沿江北大道,附近不少村民将大袋大袋的野菜放在路边售卖,其间不少车主停下问价,这让双向四车道的道路险象环生。
昨日傍晚,洪都中大道陆续来了不少摊贩,有卖衣服的,有卖饰品的,也有卖夜宵的……他们几乎占据了整条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被迫骑行本就拥堵的车行道。
此外,在江大南路、东万宜巷等小街巷,记者同样看到不少流动摊贩,并导致本就狭窄的道路更加拥挤。
专家声音
不一味取缔也不纵容摊贩
如何对待流动摊点?昌大新闻学教师杨思文表示,流动摊贩确实对道路交通不利,“但我们不能一味地取缔,毕竟不少商贩以此为生。也不能一味地纵容他们,造成更恶劣的交通环境。”
杨老师认为,城市规划应考虑到摊贩的需求,可给他们划出专门的区域设立市场,这样不仅利于管理,还降低了对其他居民的影响,同时满足了摊贩们的需要,不会中断其经济来源。
应划分专门区域管理摊贩
江西师大中文系教师陆芳提到,违规摆摊占用了公共场地,不利于市民出行,一定程度上侵犯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不过,一些摊贩仅靠兜售谋生,属于弱势群体,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去租用店铺,一旦强制禁止其摆摊,势必切断他们谋生的手段。
“看似左右为难的问题,需要政府部门积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心。”陆芳说,政府部门可以划分一部分固定区域,专供流动商贩进行买卖活动。同时,针对这部分群体,政府可以采取补贴等政策,让他们低价租售店面。这样一来,不但能够规范市场秩序,还能兼顾到大多数人的利益。
解决人口就业是根本问题
江西省社会学学会会长王明美认为,道路的拥堵并不单纯是由于摊贩占道经营造成的,也与道路规划、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关。有些摊贩的家庭收入完全来源于此,因此,对其一网打尽虽然会让城市看上去干净整洁,但却也违背了城市建设的精神和以人为本的观念。
“要解决摊贩占道经营的问题,首先要解决城市人口就业问题,要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帮助失业待业的人群。其次,要加大科学的管理力度,科学管理是最为有效的手段,正确有效的监督可以发挥良好的监管作用。”王会长说道,“从某种程度来看,流动摊贩给市民带来了方便快捷,政府部门可以在一定的空间、时间范围内允许其经营,但要做到科学规划、严格管理。
部门说法
要杜绝摊贩在主干道摆摊
“针对流动摊贩,以往确实会采取收缴商品等措施制止他们摆摊设点。但是,现在我们也在思考如何人性化管理的问题。”东湖区执法分局办公室姚主任表示,在大力整治摊贩的过程中,近期他们发现天热后,不少非职业的摊贩多了不少,“我们已经要求各中队一如既往地加强对摊贩的治理,以宣传教育为主,着重劝说他们离开这个行当”。
“流动摊贩肯定影响交通秩序,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不让摊贩在主干道上出现,然后逐步加强管理,把流动摊贩造成的影响减至最低。”西湖区执法分局办公室张主任说,他们每天都要花费大量的人力治理流动摊贩。
着手申报流动摊贩疏导点
青山湖区执法分局办公室杨主任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对辖区内摊点问题已经做了调查,并且已和各街道在合作治理。
“治理流动摊贩,我们要做到疏堵结合。”杨主任说,4月底,青山湖区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一次协调会,区各乡镇街办上报了1-3个非主干道的疏导点,用于安置这些流动摊点,目前对这些申报疏导点还在综合考虑,还要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呈报,因为不能影响到城市交通和市容,而且还要有摊贩愿意长期入驻。
另外,疏堵点设好后,管理和保洁都要进一步跟上。目前,整体工作还在进展中,近期应该会完善细节。
他山之石
厦门
限制时间让商贩占道经营
小商小贩随意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难点问题。而他们作为社会困难群体,应当在制度上给予适当空间,既要加强管理,也要帮助其解决就业困难问题。
目前,厦门已经出台规定,在一定时间、地点,允许有关人员从事一些临时经营,比如擦皮鞋等等。
记者了解到,这一理念已体现在福建省城市管理草案当中。依据草案的规定,设区的市、县和镇政府应当给从事农产品、饮食等经营活动的经营者提供合适的临时经营场所,并规定经营者要保持周围环境整洁。
温州
分种类分区域分时间管理
对流动摊贩实行分类管理将有助于实现流动摊贩与其他群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在不影响城市公共秩序及市容的前提下,应对流动摊贩进行区别对待、科学管理。如对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纳入社区服务的范畴,由社区进行管理;对社区便民、利民设施不足(比如农贸市场)的区域,可由规范化管理的流动摊贩来提供;而饮食、烧烤之类的摊贩容易对环境卫生影响较大,应当办理相关证照并做到退堂入室,未达到要求的予以取缔。
分区域管理主要是对城市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管理标准。重点地段实施一级管理,禁止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对城市美观等危害程度较小的区域,可以允许个别流动摊贩存在。但对摊位的规模、摆摊的时间和经营范围有所限制,执法人员可根据上述要求,调整执法力度。对城市外围的空地、车辆较少的道路、传统市场周边的道路等,在不影响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以默许流动摊贩或农产品直销点在这些地方设摊经营。
按不同的时间段进行管理能有效避免按区域管理带来的难操作的不足。如对市中心的农贸市场周边,可按不同时间段灵活处理。早上在市民上班或交通高峰来临之前以规范为主,过了时限执法部门再严格管理,形成大众认可的“潜规则”。对于城市一些特色小吃或传统商业活动,可设立周末跳蚤市场或不定期组织的集市贸易进行疏导。
湖州
定做货柜让摊贩集中经营
湖州市执法局定做了一批货柜,免费供水果、百货、修鞋、修锁、修表等小摊贩使用,也就是将流动摊贩集中起来进行管理,同时不收取他们的进场费用。该局相关人员表示:“这个办法是为了照顾那些家庭困难的下岗工人、无业人员,也是为流动摊贩的治理提供新的办法。这就是流动摊贩管理中的“疏”。
而对于“堵”,湖州也提出要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实施严管重罚。既要依法行政,从严处理,也要文明执法,和谐管理,更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城管部门要协调工商、环保、质监、卫生、公安和社区等部门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管理,比如针对摆摊所造成的堵塞交通、环境污染、噪音扰民问题,可协调交警和环保共同管理。
北京
区域分类管理规范小摊贩
摊贩经营,难以禁止,采用分类管理的方法是行之有效的措施,就北京市而言,首先实行区域分类管理,应设定绝对禁止区、相对禁止区和适度许可区,如三环以内的主干道或公共场所严禁摊贩经营,对于违反规定经营的摊贩坚决取缔;四环为相对禁止区,允许在规定的地段和时间进行经营,其他时间严禁设摊;在五环外交通不便的集中小区或城乡结合部,允许设立摊贩经营,但以不影响市容卫生、交通为前提。
规范管理就是对于从事摊贩经营的人员应实行许可证制度,包括明确经营范围和要求,具备健康证明,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和引发安全污染问题的摊贩。应实行退路进厅的经营模式,规范统一的标志,建立固定地点。规范管理还应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实行由社区、城管监察、工商、卫生等部门联合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管理局面,使摊贩经营逐步纳入正规化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