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人才网:南昌城区低保人均每月提高至430元
15日,记者获悉,从2013年1月1日起,南昌城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430元。
据介绍,南昌城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即由380元提高到430元;南昌四县及桑海开发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即由350元提高到400元;南昌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即由200元提高到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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