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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是创业者的重要资产,创业者往往因为缺乏对知识产权的了解而忽视了对其资产进行有效的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形式有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

所有企业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因此,创业者应该对那些可能影响其新创企业经营的法规有所认识。要了解《合同法》、《担保法》、《票据法》等基本民商事法律以及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在企业的不同阶段,创业者都需要相应的法律方面的帮助,请求律师的帮助能节省大量的时间和成本。

律师的领域划分非常细致,大多数律师只具备某一领域中非常专门的法律知识。创业者在聘用律师前,应仔细对自己的需求进行分析。

一、专利

专利是指由政府授予发明人的禁止其他人使用同样发明的法律权利。它有两个含义:一是指专利权,另一是指专利技术。

我国《专利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并参考世界各国的法律规定对某些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给予限制。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①科学发现。

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④动物和植物品种,但生产方法除外。

⑤用原子核变方法获得的物质,以及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人要申请专利应当向专利局提交下列文件:

①申请书。这是专利申请人向专利局正式提出授予专利权愿望的书面文件,申请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与地址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②说明书。这是专利申请文件中最核心的部分,是确定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依据。为了说明专利申请的技术内容,在必要情况下应使用附图或照片。

③权利要求书。这是申请人请求专利保护范围的文件。权利要求书应以说明书为依据,简要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它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④摘要。这是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要点的扼要说明,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主要技术特征和用途,便于专业技术人员检索。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向国家专利局提交的文件比较简单,只需提交请求书以及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并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类别。

我国采取的专利审批制度是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当有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申请专利时,中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授予采用的原则是“申请优先原则”:不管何人何时申请的专利,只要提供经公证的实验记录或类似文件,以证明它的发明在先,专利权就归于他。此时,申请日的确定就非常重要。当国家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形式条件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家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提出的要求,对其进行实质性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性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家专利局做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我国采用的是形式审查制,即经过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国家专利局应做出授予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对于创业者来说,既要防止他人侵犯自己的专利,同时也应对自己是否侵犯其他人的专利保持足够的敏感性。如果创业者想经营一种可能侵犯一个现有专利的产品时,创业者应该先确认专利的存在。这可以通过查阅该公司的有关信息、进行专利检索或聘请一个专利律师来了解。

专利对创业者来说是非常有价值的工具,但并不是完全能保护创业者的知识产权。因此,优秀的创业者必须权衡专利的优点和缺点以决定是否申请专利。(为了更多地了解专利,你也可以登陆专利网站http://www.cnipr.com)

二、商标

商标是用来区分一家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不同于其他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的一种标志。这种标志可以是一个词、一个符号、一个设计或者所有这些的组合,甚至一个口号或者一种特别的声音。如麦当劳的金色拱门、联想LENEVO等。

企业获得商标有三个步骤:

第一步:选择合适的商标。

第二步:进行商标检索。一旦选择了某个商标,就可以进行商标检索,以确定是否可以申请这一商标。

第三步:取得商标权。在我国,商标的注册由国家商标局负责。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人要按规定的商品分类,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标名称;要向有关商标管理机关提交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按规定要缴纳一定的商标注册费。外国人提出申请的,还应提交国籍证书和代理委托书。我国商标法实行“一件商标一件申请”和“申请在先”的原则。

优秀的创业者必须将能够区分本企业的商品和服务不同于其他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的文字、词组、符号、设计注册成商标。创业者应当利用商标来保护代表企业的这些元素,同时还要强化企业的品牌。

三、著作权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我国实行作品自动保护原则和自愿登记原则,即作品一旦产生,作者便享有版权,登记与否都受法律保护;自愿登记后可以起证据作用。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其他作品的登记机构为所在省级版权局。

四、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能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的任何配方、式样、创意、流程等信息。能够成为商业秘密的可以是生产过程,如一个化工企业制造肥料的方法;客户名单,如一个不动产代理机构的数据库;以及食谱,如包含11种香料的秘密配方。与专利、商标和版权不同,没有专门的政府机构来执行商业秘密法,因此,企业有必要积极地保护商业秘密,避免有意或无意地泄密。

(1)实际措施

通常企业的商业秘密可以通过实际措施和书面协议来保护。

企业可以使用大量的实际措施来保护商业秘密,从给员工接触到的文件柜上锁,以及其他更多、更细致的措施。保护商业秘密常用的具体措施如下表所示。

保护商业秘密常用的具体措施

□ 限制接近。许多企业限制对保密信息的接近,只允许那些“需要了解”的人接触信息。例如,营销部门中只有关键人物才能接触到公司的顾客名单。

□ 文件分类。敏感文件应当贴上“机密”、“专用”、“限制”或“保密”等标签,如果可能的话,这些文件不用时应当妥善保存。

□ 对机密的计算机文件采取密码保护。使用密码来保护机密信息,可以在公司计算机网络、网站或局域网中限制信息的获取。公司也可以使用写保护文档,确保员工只可读,但不能修改文档。

□ 建立来访者记录。来访者不能接近机密信息,可通过记录到达公司的时间,佩戴证件以显示来访者身份,要求来访者必须由公司员工陪同进行限制。

□ 建立敏感信息接触记录。许多公司对敏感信息建立记录,要求员工“签到”和“签退”。

□ 采取充分全面的保护措施。常识性的措施也是有帮助的。有必要可以使用粉碎文件的碎纸机,接触保密信息的员工应该有可以上锁、安全的桌子和橱柜,警报器、安防系统和保安人员都可以用来保护公司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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