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确定了创办公司的形式,选定了投资方向,资金足够了,办公地点也选好了,下一步就可以到工商机关进行工商登记了。工商登记是国家规定的公司成立的条件和程序。工商登记对于许多创业者来说是一项较为少知的程序,为此,必须事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才能有效地办理好公司成立的法定登记手续。
一、确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一般来说,创办公司在进行工商登记前应做一系列的工作,首先应该确立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在进行公司确立登记前创业者必须确立好公司法人,那么,如何确定公司法人呢?
1.法人代表如何确定
具体的确定方法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执行董事的,该执行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独资无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公司的投资创办人;合伙制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协议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推举确定的企业负责人承担。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2.法人代表应符合条件
在确定公司法人的时候,要注意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公司所在地的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相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不能兼任另一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其中,对于没有公司所在地正式户口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办理有效期在一年以上的《暂住证》。
如果在北京市创办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非北京市常住人口的,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时,除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外,还应提交其在北京市的《暂住证》复印件。
3.八种人不能担任法人代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法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日起未逾三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人代表,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由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其他情形的。
二、做好名称核准的工作
创办公司在确定法人代表后,在入资前,创办人应先进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这是工商登记中的第一步工作。
1.应备的证件
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准备哪些文件和证件呢?
创业者到工商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先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然后填写申请书。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时,应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3)指定(委托)书。
在实际办理时,创业者还应注意以下文件、证件的规定:
1)对于股东的身份证,有些工商登记机关要求核对身份证原件,因此应携带原件备查;复印件有效期不能过期。如果身份证丢失或已经过期,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外地自然人在北京设立公司,还需提供有效期半年以上的暂住证;如果是传真件,则不具有复印件的效力,不能代替复印件。
2)提交文件、证件纸张的大小应为16开纸;书写文件、证件以及签字时,不能使用圆珠笔,应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的钢笔。
2.检查拟登记的名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在进行公司名称核准登记时,应将登记公司的名称再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的要点主要是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企业名称,即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新设立公司不得使用含义不清、没有积极意义、没有任何内涵的外文译名,以及具有不良政治影响和不规范语言文字的名称,具体来说公司名称中不能含有下列性质的字词:
①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②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引起社会公众不良心理反应或误解的。
⑨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④政党、各党政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番号。
⑤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⑥带殖民文化色彩,有损民族尊严和感情的。
⑦含封建文化糟粕的字词。
⑧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老一辈革命家的名字命名的;以有消极政治影响或以反动政治人物和公众熟知的反面人物的名字命名的。
⑨格调低级庸俗,甚至还有色情内容的。
⑩违背少数民族习惯或带民族歧视内容的。
2)除了上述一般规定以外,部分公司名称的确定还应遵循以下一些特殊规定;
①专业性广告经营企业,名称中应使用“广告”字词;非专业性广告公司,名称中不得使用“广告”字词;名称中不允许使用两种组织形式。
②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商标可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③检查无误后就可以进行名称核准申请登记,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3.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由工商局提供),要注意的几个方面
1)根据拟定的公司名称,按顺序填写在“申请企业名称”一栏中,只需填写“中文名称”;有英文名称的,英文名称也应该填上。
2)公司的住所可以大致填写,不一定是具体住所,只需写明所在地区、县即可。
3)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应满足《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股份合作制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
4)填写申请名称占用的行业时,首先应按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封二中备注的规定,来选择所注册公司占用的行业,申请名称的范围可以占用一个行业,也可以占用所有行业。申请占用的行业与名称所体现的行业特点相一致时,申请占有所有行业的名称,名称中不得体现行业特色。
5)“经营范围”一栏的填写,应使主要的经营项目与公司名称所反映的行业特点相一致。
6)在“全体股东签名”表格内,由全体股东亲笔签字。
7)“申请人签字”处,申请人签字应与指定(委托)申请人一致。
填写完上述几个部分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就填写完毕了,可以确定合法的企业名称了。
但是,在核准登记时有时会出现企业核准名称填写的地址与拟定设立住址不一致的情况,这时怎么办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申请开业或设立登记时的住所(地址)与拟设住所(地址)不一致时,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对待,有下列两种情况:
1)虽然地址发生变化,但仍然在原登记注册机关管辖地范围之内。
2)地址发生变化,并且超越原登记注册机关管辖地范围。
第一种情况比较简单,只需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的“住所”一栏改变即可。
对于第二种情况,由受理其开业或设立登记的注册机关在受理前通知名称预核的登记注册机关,名称预先核准的登记注册机关应在接到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档案移交受理其开业或设立登记的注册机关。
三、准备好公司注册资本
新公司确定好公司法人代表后,就要准备好注册资金,并进行入资的注册。这是公司登记前准备工作的重要环节。
刚办公司的人可能对什么是注册资本不甚了解,所谓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全体出资者(股东)投入公司的实际出缴的资金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公司创办投资人为创办公司和公司运作而拿出来的投资,这是他们对公司享有股东权益和承担责任的依据。
1.不同公司注册资金不同
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之初的经营资本,也是公司享有全部法人财产权和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全部资产的来源依据。但是不同的公司注册资金不同。
1)个人独资的无限责任公司。在我国的最低注册资本没有规定,合伙制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其中为了解决个人创办公司难的问题,对于个人独资公司的注册资金,我国法律没有做出确定性规定,人们不需太多注册资金就可以进行公司注册。
2)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下列最低限额:
①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为50万元人民币。
②以商业批发为主的公司为50万元人民币。
③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为30万元人民币。
④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10万元人民币。
对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的限额要求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3)股份有限公司。它的注册资本是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2.出资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需高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在投资公司过程中,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投资。但是,对于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工商部门规定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且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1)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的有限责任公司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目前,经省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认定,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作价金额可以超出公司注册资本的20%,一般不超过35%;高新技术成果作价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超过公司或企业注册资本35%的,由科技部审查认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出资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照法律程序办理好财产的转移手续。
3.入资时机
准备好注册资金,如何掌握好入资的时机呢?
一般来说,入资应当是在其他条件都准备好之后才能进行的。创业者可以按照下列顺序安排公司的注册过程,而且应当完成一个步骤之后再准备下一个步骤:
1)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找好注册地点(经营场所)、准备注册资金。
3)入资,作验资报告(评估报告)。
4)向公司登记机关递交申请文件。
之所以这样安排,就是为了避免因为其中的某一环节没有准备好而给新公司带来损失。
实际上,在许多时候股东都提早入资,但是因为房产或其他方面的问题,往往导致不能注册或者拖延了公司注册的办理时间,从而延长资金的占用时间,给出资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四、如何进行验资
1.出具验资报告
进行名称核准后,创办人就应对自己的注册资本请有关部门进行核准评估,并取得验资报告。公司投资人必须在公司设立之前,将出资的货币足额存入工商局指定银行的账户上。然后,根据需要验证的资本类别,创办公司者应分别到具备合法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进行验资和评估。
在进行公司注册资本验资时,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能够出具验资证明的法定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因此,验资必须到有资格出示验资证明的会计和审计事务所去,而不能到一些没有授权可以验资的地方或请人进行。
在验资时,公司还应注意,验资中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评估出资的金额不能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在公司成立后,才能把存款划拨到新设立公司的账户上。
2.验资报告和评估报告的区别
如果一个创业者准备设立有限公司,除现金外,他还想以私有汽车和房屋入资作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他应如何办理验资手续呢?他的汽车和房屋作为公司的注册资本后,在性质上有什么变化?
这个问题,主要是指验资报告和评估报告的区别。
验资报告是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检验报告;评估报告是评估公司非货币注册资本的人证报告。如果股东均以货币出资,应提交一份验资报告;如果股东的出资含有非货币的形式(如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则应同时提交验资报告和评估报告。
关于以私有汽车和房屋入资的问题,创办人要慎重考虑。因为以财产入资的,需对财产履行过户手续,即将上述财产的所有权从个人的名下转移到公司的名下。这样,创办人仍可使用,但是如果公司经营不善,这些财产都可能用来偿还债务,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个人的财产不必用来偿还公司债务,因此创办人应慎重考虑。
五、工商登记
1.工商登记申请人
当以上准备工作都做好了,创办人就可以到工商机关申请登记了。到工商局申请登记应由谁去呢?创办人正在筹备设立公司,由于自己时间比较紧张,想委托其他人到工商局代为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这样是否可以呢?
对于这个问题,应当视不同的情况而定。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理》规定:“设立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这里所称的申请人,是代表股东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经办人。一般来说,代表股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经办人可以委托他人,以申请人的身份来办理工商注册手续。但是只有两种人才能接受委托:股东之一;具有工商注册代理人证,并且任职于具备资格的企业注册代理机构,而且还要经过该代理机构批准的人。
除了上述条件外,对申请人还有以下具体要求,也应该注意:
1)每次只能委托一个人申请。
2)申请人对于提交给公司登记机关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3)申请人不能是国家公务员。
4)申请人个人应亲自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5)申请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创办人委托其他人去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必须填写《指定(委托)书》(工商局备固定样本)。《指定(委托)书》是全体股东委托股东之一来办理工商注册事宜时需要填写的证书。表格上所指的申请人可以是股东共同指定的代表,也可以是股东共同委托的代理人。
填写此表时需要注意的是:
1)指定(委托)时限的时间一般应填半年或以上。
2)需要全体股东的签字认可。
3)将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指定(委托)书上。
4)全体股东亲笔签字。
股份公司和合伙制公司的申请登记人为全体股东或合伙人指定的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代理人资格如同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
个人独资无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申请登记人,一般就是公司的投资创办者本人。如果进行委托,必须填写委托书,委托人必须具有工商注册代理人证,并任职于具备资格的注册代理机构。
2.公司申请登记程序和收费标准
确定好公司登记应该由谁去之后,创办人就可以进行申请登记了。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去进行申请登记,一切事项由创办人与代理人联手就可以,即代理人对申请人如何去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审批手续、履行公司登记注册程序,进行具体的指导。
(1)公司登记的三种程序
一般来说,个人向工商机关进行公司登记注册包括两个程序:一是公司进行的申请登记注册程序;二是工商登记机关对公司进行的核准登记注册程序。
公司申请登记程序是指公司申请人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的程序。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申请登记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登记程序也相应地分为三种。
1)申请设立登记程序。创立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制公司,在做好以上各种准备工作后,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供规定的文件,提出设立申请。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自审批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申请人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和证件。
如果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和证件。
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④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如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2)申请变更登记程序。公司变更登记是指公司改变名称、住所、法定代表、经营范围、企业类型、注册资本、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登记。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亦须在递交登记申请材料前报送有关部门批准并获取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和证件。
3)申请注销登记程序。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公司注销登记的申请由公司的清算组织进行,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和证件。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原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①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②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③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④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经原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公司终止。原公司登记机关应收缴公司营业执照。
(2)申请公司设立的登记程序
根据公司的申请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实行核准登记程序。
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程序是指工商机关受理申请、审核公司登记文件,直至核准或者驳回申请,核发、换发或者收缴营业执照的工作过程。创办人了解这一过程也有助于有效地完成登记手续。
公司登记核准程序有法定程序和工作程序,工商机关公司登记核准程序的主要内容是法定的,不能随意更改。但是,工商机关一般会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规定内部工作程序。
1)公司核准登记法定程序。工商机关自发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否则,申请人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商机关核准登记的,应当自核准登记之日起15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换发或者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并办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备案手续。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
公司登记机关发给、换发或者收缴营业执照,或者发给《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标志着法定登记程序的结束。
2)公司核准登记工作程序。公司核准登记的工作程序是指由各级工商登记机关根据上级机关的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的具体工作规程。一般应包含三个步骤:
①受理、审查。
工商登记机关受理公司登记申请后,由审核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文件进行审批,并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②核准。
工商登记机关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决定核准公司登记或驳回登记申请。
③发照。
工商登记机关根据核准结果,核发营业执照或发出不予核准的通知书,并将有关公司登记整理归档。
(3)收费标准
公司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按照规定,工商登记机关要收取登记费的。因此,去进行工商登记时,还应带上一定的钱。
工商机关的收费是按设立、变更和补换证的不同分别收费的。
1)设立登记费收费标准。公司设立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08%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04%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
如果是分公司设立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需要缴纳设立登记费300元。
2)变更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费为100元。
3)补(换)证、照及领取执照副本收费标准。
公司因证、照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新补(换)证、照的,每份收取人民币50元。
公司需要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份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元。
(4)如何进行无限责任公司和合伙制公司的设立登记
如前所述,在我国无限责任公司和合伙制公司分别称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而没有把它们作为严格意义上的公司。关于它们的设立登记,我国法律规定应按照“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进行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申请开业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企业法人章程是规定企业法人组织和行为准则的书面文件,经登记注册机关核准后,具有法律效力。企业章程具有规范性、准确性、稳定性、公示性的法律特征,在企业市场主体资格确认的实体要件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企业法人制定企业章程,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①章程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②章程所载明的法定事项必须齐全。
③章程应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审批机关同意。
企业法人章程一经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就产生法律效力,企业法人章程的内容可分为法定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其中,法定记载事项是指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必须在企业法人章程中载明的内容。
2)有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其他相关文件。
(5)如何进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
目前,个人创办的公司除了个人独资的无限责任公司外,以有限责任公司居多。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手续是较繁琐复杂的。创办人必须依照法律和登记机关的规定程序进行登记。
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个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一系列的条件,条件不具备,设立登记往往是难以实现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主要有:
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人数包括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指《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有限责任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2个以上50个以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营。股东没有出资,公司就不可能设立。股东出资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③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④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公司的名称除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产生、职权等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视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两名监事、经理。股东人数较多,公司规模较大的适用前者,反之适用后者。
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时,创办人应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一系列的文件,主要有:
①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②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③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④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⑤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人或全体合伙人同意投资入股的文件及加盖原登记机关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⑥证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⑦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⑨公司住所证明。
除上述文件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设立期货经纪公司的,应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文件。
当创办人把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和应提交的文件准备齐全后,就可以按照前面“公司申请登记程序和收费标准”所述进行具体操作了。
(6)如何进行股份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
股份责任公司一般规模比较大,属于大型公司,它的设立和有限责任公司一样比个人独资的无限责任公司、合伙制公司严格。
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①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必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②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低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业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由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③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这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
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的行为;募集设立发行是公司发起人只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并由社会公众认购该股份的行为。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同时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以发起人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要以书面认定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应缴纳全部股款。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同银行签订收股款协议,由银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招股说明书应载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认股人的权利、义务;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的文件,其中规定了公司最重要的事项,它不仅是设立公司的基础,也是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准则。因此,公司章程虽然由发起人制订,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召开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对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股东大会是由股东组成的公司权力机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都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是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经理和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一系列的文件,主要应提交的文件有:
①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②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③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④公司章程。
⑤筹办公司的财产审计报告。
⑥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⑦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⑧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和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⑨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⑩《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申报的审批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